白嫖失败!浙江杭州,50多岁女子看到传单上有个超级划算的旅游活动,只需100元就能去威海三日游,包含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女子乐呵呵的报团前往,结果被带到售楼部,稀里糊涂交了9万元定金,购买了一套34万的海景房。回家后,女子无力还贷,还被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女子直呼被人坑了,这套房子市价不到10万,这该怎么办? 50多岁的汪女士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平时就爱留意些划算的活动。 2025年3月,她在街上拿到一张传单,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传单上写着可以去临平大酒店免费吃饭,只要交100块钱,就能去威海玩三天两晚,往返大巴、吃住全都包含在内。 对方还不停劝说她,就当去旅游散心,那边是4A级度假区,风景特别好。 汪女士一听,觉得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100块钱连路费都不够,怎么算都不亏。 她没多想,还叫上两个朋友一起报了名,乐呵呵地等着出发去旅游,心里满是期待,想着能好好看看威海的海景,放松一下。 出发那天,汪女士和朋友们坐上前往威海的大巴,一路上都很开心。 可到了威海之后,事情却完全变了样。主办方只带她们在大拇指广场匆匆逛了不到一小时,就直接把一行人拉到了爱琴海景房的售楼部,所谓的旅游,几乎变成了看房专场。 一进售楼部,销售人员就围了上来,不停地给汪女士推销海景房,把房子的前景说得天花乱坠,不断劝说她下手购买。 汪女士年纪大了,本来就没什么买房经验,再加上被销售人员轮番劝说,脑子一下子就乱了,稀里糊涂就动了心。 她根本没仔细核算房价,也没了解当地真实的楼市情况,当场就交了9万元定金,定下了一套43平米左右的海景房,总价34万元,算下来单价将近8000元一平米。 交完钱的那一刻,汪女士还没觉得不对劲,甚至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买到了心仪的海景房。 可等她回到杭州,冷静下来之后,麻烦才接踵而至。 34万的房款对她来说不是小数目,每个月的还贷压力让她喘不过气,没过多久,她就实在无力继续还款。 2026年初,一张法院传票彻底打破了她的生活。 开发商把汪女士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她逾期支付房款,还要追究她的违约责任,她的银行卡也被冻结,日常生活都受到了严重影响。 这时汪女士才慌了神,又害怕又后悔,只想赶紧把这套房子处理掉。 可一打听当地房价,她彻底心凉了。记者帮她咨询了威海当地的房产中介,中介直言,这套房子现在的市场价,连10万块钱都不到。 花34万买的房子,如今只值不到10万,一边背着贷款,一边被起诉,汪女士欲哭无泪,这才意识到自己彻底被坑了。 汪女士想找当初介绍她买房的销售公司维权,可对方却表示,觉得买贵了可以去起诉开发商,不能因为她的原因就不要房子,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如今的汪女士陷入了绝境,想找律师维权,却因为经济困难,拿不出前期律师费,被不少律师拒绝。 当初100元的开心旅游,最终变成了一场甩不掉的噩梦。 她怎么也想不通,只是想贪个小便宜出去玩玩,怎么就背上了巨额债务,还落得被起诉的下场。 要知道,那些低价旅游、免费吃喝的活动背后,往往藏着消费陷阱,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持清醒,千万别被花言巧语冲昏头脑。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介与开发商以100元威海三日游为诱饵,隐瞒真实看房目的,属于故意告知虚假情况、隐瞒重要事实。 汪女士在误导与高压推销下购房,并非真实意愿,而且成交价34万远高于市场价,已经构成消费欺诈。 因此,汪女士可在诉讼中反诉请求撤销购房合同,要求返还9万元定金,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商家以低价旅游引流、虚假宣传卖房,违反诚信与消费者知情权,监管部门可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