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规定出来了,估计九月一号开始,社保缴费窗口得挤爆了[捂脸][捂脸] 因为如果你的用工单位没有给你交社保,那你们之间的用工合同就是废纸一张,没有任何法律效应! 一河南网友留言,我开了一家早餐店,请了一个大姐洗洗菜、打扫卫生,如果以后必须要给她交社保的话,那只能把她辞退了。因为这活我自己也能干,主要是看到她孩子在家待业,还得还房贷,想帮她一把。 也有网友表示赞成,他说在国企工作了五年多,别说交社保了,连用工合同都没有,这项政策实行后,我要去据理力争。 其实大家都说的有一定道理,但现实中完全实行还是很有难度的 ,以早餐店老板为例,如果一个月给大姐发3000块钱的工资,但社保需要交1500,到手只有1500块钱,那是万万不行的。所以如果真要实行的话,需要有针对性的做出相应的基数调整。如小的餐饮经营者,可以给员工一个月只交三到五百块,不伤筋动骨,这样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都能勉强接受。 而对于那种要拿着新规定去据理力争的人来说 ,或许真如网友说的那样,有可能就会因此丢失了工作。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对于这些不给员工交社保的企业来说,剩下来的钱都是有用的,一旦这些钱必须要上缴,那极有可能弃卒保车,让这些人丢了工作。所以个人建议,这个新规定的实施,需要做出进一步的细化和调整,以缓冲用工单位跟就业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你们觉得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