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千辛万苦娶了媳妇,却在婚礼当天拂袖而去。 订婚时,岳母要了18.8万彩礼,全款在市中心买房。男子借遍亲友。婚礼当天,男子给岳母敬茶,喊了三次“妈”,岳母都没搭理。男子将热茶泼在岳母身上,拽着父母转身就走。父亲说:长痛不如短痛。新娘打来电话,也被他拉黑。 男子够爷们,岳母“人心不足蛇吞象”,新郎已经低到尘埃,满足了岳母一个又一个愿望,还得不到岳母的尊重,没完没了的委曲求全,以后的生活也不会幸福,果断撤离是对的。 岳母太过分,女婿本是贵人,理应笑脸相迎,她反而违背常理无界限的羞辱,造成无法挽回的残局。如此岳母,不要也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