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还是发生了!奶奶带2岁、3岁孙儿挖红薯,竟让俩娃独自回家,
2岁宝宝不幸在一尺多深的农田里溺亡,让人无比心痛。
可家属不去反思监护失职,反倒把农田承包人告上法庭,先是索赔49万,被驳回后又上诉要9.9万,二审结果大快人心,法院直接维持原判,一分不赔。
法律说得很明白,农田是生产用地,不是公共场所,承包人没有设警示、装防护的义务。
孩子出事的核心原因,是监护人完全缺位,把无自保能力的幼童置于危险中。
同情归同情,责任归责任,法律不搞“谁闹谁有理”,更不能把监护过错转嫁给无辜第三方。
这也给所有家长敲响警钟:低龄娃一刻都不能离人,疏忽的代价,我们真的承受不起。
你支持法院这个公正判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