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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刘涌被执行死刑前十分镇定,苦笑看妻子、拒绝更换新衣服,押到殡仪馆抬进

2003年,刘涌被执行死刑前十分镇定,苦笑看妻子、拒绝更换新衣服,押到殡仪馆抬进执行车,行刑时他未作挣扎,只提出了两个要求,喝一口白酒,让妻子在脚镣处塞进一元钱。   2003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锦州中院,对刘涌案再审宣判,撤销二审判决,维持死刑立即执行。   宣判现场,刘涌的妻子当场崩溃,刘涌却异常镇定,没有丝毫慌乱,法警准备带他离开时,他转头看向妻子,露出一抹苦笑,点了点头,又摆了摆手。   宣判结束后,工作人员带他去签署判决书,他从容签下自己的名字,字迹没有一点颤抖,像签普通文件一样。   签完字,他迎来了和家人最后的见面,随后,他提出了第一个要求,要喝一口白酒,工作人员没有拒绝,倒了一小杯递给他,刘涌端起酒杯,没有一饮而尽,只抿了一口。   喝完白酒,他又提出第二个要求,让妻子在他的脚镣处,塞进一元钱,妻子立刻照做,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一元硬币,塞进脚镣的缝隙里。   其实这是民间的一种迷信,就是“黄泉买路钱”,盼着在阴间能顺利通行,也求个来世平安,这一元钱,不是他留恋财富,是对妻子最后的牵挂。   见面结束后,法警押着刘涌前往锦州市殡仪馆,沿途戒备森严,每20米就有一名执勤民警,殡仪馆外还有全副武装的特警。   抵达殡仪馆后,两名法警上前扶起刘涌,他没有挣扎,没有反抗,主动配合法警的动作,11点35分,行刑开始,采用的是注射死刑,11点50分,他的生命体征彻底消失,从法庭宣判到执行死刑,前后不到2小时。   这个曾经在沈阳呼风唤雨的黑社会头目,就这样落幕了,但没人会忘记,刘涌曾经犯下的罪行,他组织黑社会,故意伤害他人,致1人死亡、5人重伤,还非法经营、行贿,做了太多坏事。   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人,不管你曾经多风光,只要触碰法律底线,终究要付出代价,刘涌的结局,就是最好的证明。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