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男子脖子疼,去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万万没想到,进到机器里容易,出来比登天都难!他被医生被固定在机器里后,直接下班走了,一直被遗忘6小时,男子喊破了喉咙,都没人应,到天亮才被保洁救下来。涉事医生:忘了。
唐先生躺在核磁共振的机器里,脑袋被固定得死死的,脸上还扣着个面罩。
他本来以为就是做个普通检查,二三十分钟完事回家睡觉。
结果这一躺,就是整整六个小时,直到第二天清早,保洁员来打扫卫生,才听见有人喊救命。
事情发生在2月25号晚上十点多,唐先生因为脖子疼,去医院做核磁共振。
一直等到零点左右,才轮到他进了检查室。
医生把他安顿好,固定头部,扣上面罩,然后机器开始运转。
唐先生闭着眼等着,心想很快做完了就能回家。
可过了快半小时,机器还在响,也没人来管他。
他试着喊了一声:“做完了吗?”没人应。
他又喊:“有人吗?”还是没动静。
他开始急了,汗顺着脖子就往下淌。
他又扯着嗓子喊:“医生呢?有没有人啊?”回应他的只有机器的嗡嗡声。
他想动,但脑袋被固定着不敢乱动。
想坐起来,又怕机器还在工作出啥事。
手机放在窗台的桌子上,够又够不着。
他只能这么躺着,喊一阵歇一阵,嗓子都喊哑了,愣是没人听得见。
那么外面到底啥情况呢?
原来,那个给他做检查的医生,把唐先生“绑”到机器上之后,突然想起来还有别的事要忙。
她当时在系统上点了一下,显示唐先生检查已完成,然后就匆匆走了。
临走前,她倒是跟同事提了一嘴,说机器上还有人。
但那个同事转头也忙别的去了,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
就这样,唐先生被遗忘在检查室里。
凌晨两三点,医院走廊静悄悄的,偶尔有人路过检查室门口,谁能想到里面还躺着个大活人?
唐先生中间听见外头好像有人走动,拼命喊,但检查室的门关着,隔音还不错,没人听见。
他后来说,那6个小时感觉比6天还长。
心里又怕又气,怕的是这机器一直响,万一有啥辐射或者出故障咋整?
气的是,这么大个医院,做个检查能把人忘里头?
他试着安慰自己,也许医生临时有事,一会儿就回来。可是一小时过去了,两小时过去了,还是没人。
到了凌晨5点多,他已经喊不动了,心里恐惧的直哆嗦。
就那么睁着眼盯着天花板,想着老婆在等他,电话打不通该多着急。
想着天亮要是还没人发现,他该怎么办。
他甚至想过自己挣脱固定装置爬下来,但又怕出危险,只能继续躺着等。
一直到了6点的时候,门外终于传来动静。
唐先生就像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他用尽力气喊了一嗓子:“有人吗?”
门外面的保洁员吓了一大跳,检查室里咋还人喊救命?
她赶紧跑去喊保安,保安跑来一看,才赶紧给唐先生松开固定装置。
把唐先生从机器上扶下来,此时他腿都软了,站都站不稳。
这时候,他老婆早就急疯了。
唐先生来医院一直没回家,电话打了几十个都不接。
她半夜跑到医院来找人,保安拿着记录说,系统显示,唐先生凌晨零点10分,就做完检查了。
她又报警,民警调监控,也没看到唐先生出去的画面。.
她就在医院里到处转,找了一夜,直到早上接到老公电话,才知道人被关在检查室里6个小时。
他们找到医院讨说法,涉事的医生解释说,确实是她疏忽了。
她急着去忙别的事,系统上点了完成,跟同事简单交代了一句就走了。
同事也忘了检查机器上还有人。
医院的处理方案下来,两个人都被停职了。
医生说,核磁共振机器一般不会关机,因为要保持低温稳定,所以一直响着。
这个对检查本身对身体没影响,不用担心辐射。
但唐先生担心的哪里是辐射?是一个人被关在漆黑冰冷的机器里6个小时。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那种恐惧,是别人无法体会到的。
医院给唐先生道了歉,但赔偿金额没谈拢。
院方建议他去起诉!
唐先生万万没想到,看个脖子,最后还得打官司。
有人认为,医院必须承担负责任,如果没有辐射,核磁共振门上为什么贴着标志呢?
就算没有辐射,把患者忘在密闭空间里,一动不动躺6个小时,也必须给个交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生因疏忽误认为检查已完成而离开,同事也忘记机器内还有人,导致唐先生被遗忘6小时。
这显然是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
唐先生在这6小时内,身体虽未受到实质损伤,但遭受了巨大的心理恐惧,精神上受到伤害。
因此,唐先生有权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不能以医生个人疏忽为由逃避责任。
医院在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内部规定,对有重大过失的涉事医生,进行相应处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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