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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一对情侣入住酒店后,一番鱼欢后就睡着了,半夜的时候两个人都身无一丝,这

吉林长春,一对情侣入住酒店后,一番鱼欢后就睡着了,半夜的时候两个人都身无一丝,这时房门被打开了,两个人看到走进来一个陌生男子!当时二人立刻惊醒,然而两个人都已经完全被对方给看了个遍,陌生男子看了好几秒后才离开。事后小伙子检查门锁,发现酒店房间的门锁功能几乎是失效的,不然,怎么随便拿一张房卡过来都可以打开房门呢? 小伙子立刻找到酒店前台,没想到工作人员态度很敷衍,试图推卸责任。小伙子可不答应,报了警、又举报了一番,这下酒店无法招架了,只能乖乖赔偿。 (本案例参考来源:民生新闻眼) 常先生带着女友去湖南旅游,预定了当地一家酒店下榻。 出去旅游,图的就是放松,常先生就跟女友入住后,一番鱼欢后,有些累了,直接就睡着了。 这么一睡,就到了大半夜,突然门外传来了“嘀~”的一声。似乎有人在开自己的房门,然后就是门锁推拉的声音。 常先生跟女友都有些迷迷糊糊的,然后就睁开了眼睛,朝房门的地方望去。 果然,有脚步声走了进来,之后就是一个大老爷们突然出现在常先生二人面前。 对方也不尴尬,盯着床上的常先生情侣俩长达5秒钟! 而常先生俩人在做什么呢?平躺着,但是身无一丝,被子也被踢掉了,也就是说,隐私都被这位陌生的男子尽收眼底。 就这样非常难堪的5秒钟,真的让常先生两个人留下了无法磨灭的阴影,估计两个人需要用一辈子去治愈这个瞬间了。 面前的这个男子直接就说了一句:“啊!对不起,我走错了!” 随后,就转过身去,直接离开了房间。 你啥都看了,不能说走就走吧? 常先生立刻把衣服穿好了,女友却窝在被窝里哭。常先生安慰了女友一番,就准备下楼去找前台工作人员说理。 然而前台的工作人员态度却很敷衍,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哎呀,是这个房客走错了房间。” 工作人员的态度就是,把责任推给了房客,但是却不反省自己是否有错。 这种态度,可让常先生火大的很。 常先生当时还表示:你们的门锁也有问题,为什么随便一张卡,就能打开我的房门? “是你们的门锁有问题吗?你们得给我个说法啊?”面对对方推卸责任的做法,常先生很生气。 当时,常先生就气的直接报了警。并且向消协投诉了这件事。 这个时候,酒店的工作人员才表示:是前台办理入住的时候,把客人的信息登记错了,把已经入住的房间,再次重复登记给了新的住户。 而常先生说,门锁有问题。对于这个情况,工作人员也去测试了,证实确实是房卡给错了,门锁是安全的。 在办案人员的协调下,酒店给常先生主动免除了当晚的全部房费,也给常先生升级了房型,额外赠送了早餐、水果等。 要说常先生除了接受这些物资补贴,是否可以要求退一罚三呢? 也可以主张退一罚三,正常是主张退还房费、并且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如果想要酒店“退一罚三”,这个主要的依据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 如果说,酒店故意告知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误导消费者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这样的情况是可以主张退一罚三的。 不过,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属于员工操作失误,这个是服务瑕疵或者人为过失,属于酒店的管理失误并非故意欺骗,那么,退一罚三的主张就很难获得支持。 退一罚三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那么侵权赔偿是可以主张的。根据《民典法》第1032条规定,自认人享有隐私权。 这就意味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可以随意刺探、侵扰、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不可以侵害他人隐私权。 入住酒店,如果出现常先生这类情况,那么可以要求酒店这样赔偿: 第一、退还房费,酒店理应全额退款; 第二、赔偿精神抚慰费用,这是核心,根据情节严重,赔偿金额在几百到上万元; 第三、赔礼道歉,酒店需要公开道歉,恢复名誉。 一扇小小的房门,守护的是消费者的隐私,没有人希望自己的私密空间被侵犯,这个是重点。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