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一婚约判返24万, 36.6万彩礼打水漂, 结婚证没领感情先凉了。 那天看到上蔡法院的判决书截图,36.6万彩礼,最后只拿回24万,男方实际掏空家底还倒亏12万多。 不是没办酒席,是办了、同居了、连“上车礼”都给了,就是没扯证。 村里人说“办了婚礼就是一家人”,可法官说没领证就得按《民法典》解释(一)第5条来。 同居四个月、女方没答辩、没孩子——这些都成了扣钱的理由。 前年有个流产后返一半的案子,今年又有个9万的,每次判得都不太一样。 黄某家借遍亲戚,把地都流转出去凑钱,法院只看“是否用于结婚”,不问他爸查出高血压那会儿还在打借条。 五金首饰他自己不要了,但4.6万“上车礼”硬算进彩礼里,说是跟婚礼绑定的。 驻马店中院最近还判了一个微信转账3.3万不算彩礼,理由是“521”“1314”这种,法院认是哄人开心。 婚约财产风险告知书去年开始试点,但大多数人领证前根本没看过。 调解时也少有人提嫁妆返不返,光盯着男方要钱。 黄某领完判决书就回工地了,没说一句重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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