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为啥叫唐朝“脏唐”?不只是民风开放,这些事才是关键 后世有人把唐朝叫做“脏唐”,这说法不是凭空来的,也不单单因为当时民风思想开放。 所谓的“脏”,核心是唐朝的婚姻伦理、社会风气和后世的礼教规范差得太远,尤其是皇室和民间的一些做法,在宋明以后注重纲常礼教的人看来,不符合传统伦理,才被贴上了“脏”的标签。 先说说皇室里的情况,这也是“脏唐”说法的主要来源。唐朝皇族有鲜卑血统,受北方少数民族婚俗影响很深,那些民族有“收继婚”的习俗,就是父兄死后,子弟可以娶他们的妻子,这种习俗在唐朝皇族里表现得很明显。 626年,唐太宗发动玄武门之变后,娶了弟弟李元吉的妻子为妃,后来还想把她立为皇后,最后因为大臣魏征劝阻才作罢,这件事在《新唐书》和《资治通鉴》里都有记载。 到了唐高宗时期,他娶了父亲唐太宗的才人武则天,后来还把她立为皇后,武则天原本是唐太宗的妃嫔,按辈分是唐高宗的庶母,这种关系在后世看来完全不符合人伦。 更让人熟知的是唐玄宗和杨贵妃的故事,杨贵妃原本是唐玄宗儿子寿王李瑁的妻子,唐玄宗先让她出家为尼,再把她接入宫中封为贵妃,公公娶儿媳的做法,成为后世指责唐朝的重要依据。 除了这些明显违背后世伦理的婚姻,唐朝皇族里异辈通婚的情况还很多。唐太宗的女儿东阳公主,嫁给了高履行,而高履行是长孙皇后的表兄,按辈分来说,高履行是东阳公主的表叔;新城公主则嫁给了长孙皇后的堂弟长孙诠,也就是自己的舅舅。 唐玄宗的女儿太华公主嫁给了杨玉环的堂兄杨奇,太华公主去世后,她的妹妹万春公主又嫁给了杨奇,杨奇比这两位公主高一辈。 这些异辈通婚的情况在新旧《唐书》里都有明确记载,在当时的皇族看来是正常的政治联姻,目的是通过婚姻巩固和权贵家族的关系,但在后世注重辈分伦理的人眼里,就成了“混乱”的表现。 再看民间的情况,唐朝的婚姻制度确实比其他朝代宽松得多。《唐律疏议》里规定,夫妻如果相处不和睦,就可以协议离婚,这叫“和离”,不会受到处罚;子女没有征得父母同意就建立的婚姻关系,法律也会认可,只有未成年不服从长辈安排才算违法。 这种规定在封建社会里十分少见,也让唐朝的婚姻多了很多自由。 当时寡妇再嫁是很普遍的事情,不会被人指责失节,仅肃宗以前的唐朝公主里,再嫁的就有23人,三嫁的有4人。 民间女子主动提出离婚的情况也不少,有的因为丈夫犯罪,有的因为家里有变故,还有的因为对婚姻不满意,这些情况在史料里都有记载,不像后世那样,女子只能“从一而终”。 唐朝的社会风气也比较开放,男女交往没有那么多禁忌。当时的女子可以骑马出游、参加社交活动,甚至和男子一起饮酒聚会,这种场景在其他封建朝代是很难见到的。 青楼在唐朝十分发达,成为文人墨客、官员商贾的常见娱乐场所,这种社会现象在后世的正统观念里,被认为是“淫靡”的表现。 上层社会里,女子蓄养情人、婚外私通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武则天当皇帝后,就曾广置面首,选用美少年入宫侍奉; 杨国忠出使江浙期间,他的妻子声称在梦中与他相会怀孕,杨国忠不仅没有怪罪,反而为她开脱,这种事情在当时虽然被人嘲笑,但并没有受到严厉指责,放在后世是完全不可想象的。 其实唐朝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风气,和当时的历史背景分不开。唐朝是民族大融合的时期,长安、洛阳等地居住着大量胡人,鲜卑、突厥等少数民族的习俗对唐朝影响很深。 鲜卑族和突厥族都有“收继婚”的传统,这种习俗让唐朝人对婚姻辈分的观念比较淡薄,不像后世那样严格。 同时,唐朝国力强盛,统治者推行开放的政策,不仅在政治、外交上开放,在社会风俗上也没有太多限制,形成了包容的社会氛围。 后世称唐朝为“脏唐”,本质上是用宋明以后的礼教标准来评判唐朝的社会风气。宋明时期理学兴起,强调“存天理灭人欲”,女子的贞节观念被提到了极高的地位,“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念深入人心,回头再看唐朝的婚姻自由和社会开放,就觉得不符合伦理规范,于是用“脏”来形容。 但放在唐朝当时的历史环境里,这些做法都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有其形成的历史原因,并非单纯的“混乱”或“淫靡”。 唐朝的“脏”,从来不是简单的民风开放,而是婚姻伦理、社会风俗和后世礼教的巨大差异。皇室的异辈通婚、民间的婚姻自由、男女交往的宽松氛围,在当时是民族融合和社会开放的产物,却在后世被贴上了“脏”的标签。 了解这段历史,就能明白这个称呼背后的文化差异,而不是单纯用后世的标准去否定一个时代的社会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