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贪得无厌的结果!浙江绍兴,一男子酒瘾犯了,可他兜里分币没有,于是去了超市,顺走了一瓶9.2元的白酒。男子刚走出超市,又意识缺点下酒菜,便返回超市,顺走一包15.8元的香肠。谁曾想,超市老板已经注意到他了,刚到门口就被拦住了。男子嘴硬,说自己只是忘记了。由于涉案金额较小,民警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没想到,男子尝到甜头,竟接着干了2件大事! 李某的家庭条件不好,一天学也没上过,等长大之后,更是整天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时不时的还去邻居家白吃白拿。 乡里乡亲的,大家都不好意思说什么,可在背后都对李某恨得咬牙切齿。 好在李某也不甘心,一直在村子里晃悠,辗转反侧来到浙江谋个生计。 可李某懒散惯了,根本就吃不了苦。他又没有什么技术,累的工作坚持不了几天就不想干,轻松的工作,人家又不愿意用他。 眼瞅着身上带来的钱所剩无几,为了生活下去,李某便动起了歪主意。 他在村子里的时候就常常去偷邻居家的鸡蛋,城里的鸡蛋可是比农村多的多。 这天,李某的酒瘾犯了,可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不过这也难不倒他。只见他大摇大摆的走进一家超市里,趁着别人不注意,随手摸起货架上的一瓶白酒揣进了怀里。 超市的老板也没注意,李某接着又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没想到李某刚走出店门,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酒是有了,可总不能就这么干喝吧?总得有点下酒菜才行吧? 于是,李某便再次折返回超市,瞅了一圈后,目光落在一包香肠上,再次趁着超市老板不注意把香肠揣进了兜里。 李某以为自己做的神不知鬼不觉,不曾想超市老板早就注意到他了。等李某经过门口的时候,警报器突然响了起来。 超市老板赶紧把李某拦住,让他交出兜里的东西。 没想到李某丝毫不慌,还解释说都是误会,他就是忘了。 见李某死鸭子嘴硬,眼珠子一个劲儿的打转,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超市老板让保安按住李某,自己则拨通了报警电话。 一瓶白酒9块2,一包香肠15块8,由于涉案金额较小,民警经对李某作出了批评教育。 这种事情要是放在一般人身上,多多少少也会有些改变,可李某不一样,大不了换个地方继续偷! 2025年7月28日,李某拿着一把菜刀在菜市场里闲逛,用菜刀撬开了一家熟食店的店门拿走了里面的30元现金。 可这点钱连一顿饭都不够,李某自然不满足,就在7月30日这一天,偷走了饭店里的1900多元现金。 这次可是1900多元,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超市老板报警之后,民警通过监控,很快便将李某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面不改色心不跳,一口咬定这事不是他干的,他来绍兴是找工作的。 直到民警拿出视频监控以及李某在作案时穿的衣服,李某这才承认了自己的盗窃事实。 有人调侃,李某也是个有头脑的人,这样的人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简直是屈才了。就凭喝酒必须要点下酒菜,这种坚决不凑合的心态,随便干点什么也能填饱肚子。 勿以恶小而为之,李某从最初的偷个鸡蛋,到后来慢慢发展成偷1000多元的现金,胆子也越来越大,为此付出的代价也会越来越沉重。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虽然李某在超市里偷的白酒仅价值9.2元,偷拿熟食店30元,金额虽小,却已经构成了多次盗窃的情形,在处罚时应该从重处罚。 李某的经历也是让人唏嘘不已。家庭条件不好,更应该努力奋斗,双拳打破家徒四壁,可是这却成为李某自甘堕落的理由。 在最应该奋斗的年纪,李某却选择了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明明有很多改正的机会,李某却从未珍惜过。 真是应了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