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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任丘,一女子顺产时,做了侧切,在产床上听到“母子平安”时,满心都是初为人母的

河北任丘,一女子顺产时,做了侧切,在产床上听到“母子平安”时,满心都是初为人母的喜悦。但她不知道,医生缝合时一针穿破了她的直肠,却选择了沉默。产后三天,当她第一次发现粪便不受控制地流出时,整个人都懵了。紧急转院后才知道,因为那三天的隐瞒,感染早已扩散,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两年间,她跑遍医院,手术失败,如今面临肠道改道、终身挂着造口袋活下去的可能。   2024年5月14日,李霞即将迎来自己的宝宝,满怀期待地走进了产房,选择了顺产。   生产过程虽然辛苦,但最终母子平安,当李霞听到孩子第一声啼哭时,她觉得自己受的所有罪都值了。   下了手术台,负责接生的医生告诉她:“孩子和你都挺好,没什么问题。”   医生随后叮嘱,产后只能吃无渣流食。   李霞当时不懂医学,以为这是产后常规要求,便一一照做。   住院的几天里,医院的护理也是按部就班,没有任何人告诉她,手术中发生了什么异常。   然而,在5月14日的手术过程中,医生在进行侧切缝合时,发现“有一针可吸收线穿透了直肠黏膜”。   记录上写着,医生随即拆除了那根缝线,并进行了消毒和重新缝合。   换句话说,在手术台上,医生已经知道缝针“走错了路”,扎穿了她的直肠。   但这个至关重要的信息,在术后第一时间,被完全封锁了。   李霞和家属被蒙在鼓里,依然沉浸在迎接新生命的喜悦中。   术后第三天,李霞的身体出现了异常的状况,她发现,有气体和粪便不受控制地从身体排出来。   她立刻向医生反映,此时,院方才终于松口,告诉她手术中可能出现了失误。   那一刻,李霞的天塌了。   她来不及愤怒,在医院妇产科主任的陪同下,紧急转往医疗条件更好的市中心医院。   但市中心医院表示,由于感染太重,他们无法收治。   李霞和家人没有放弃,几经辗转,最终来到了天津人民医院。   在这里,医生给出了明确的诊断:直肠 阴 道 瘘,在直肠下端有一个指尖大小的瘘口。   天津的医生遗憾地告诉她,因为感染严重,眼下无法立刻进行修补手术,必须先用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进行抗感染治疗,等身体的炎症彻底消退后,才能考虑手术。   那一刻,李霞才明白,那句轻飘飘的“挺好,没问题”,让她付出了多么惨痛的代价。   此后的日子,她不敢出门,不敢社交,曾经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都成了遥不可及的奢望。   为了治疗,她四处求医,一年的时间里,她忍受着反反复复的感染,身体虚弱不堪。   因为产后没有得到正常的休养,加上长期住院、靠营养液维持生命,她的身体免疫力急剧下降,甚至还并发了风湿病。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直到2025年,经过漫长的抗感染治疗后,才开始进行修复手术。   然而,命运再次捉弄了她,手术失败了。   医生告诉她,这种手术本身就非常复杂,成功率不高。   如果后续还是找不到更有经验的专家做修复,她可能面临着更残酷的选择,做造口手术。   这意味着,她的腹部将永远挂着一个造口袋,用来收集排泄物。   事故发生后,李霞和家人第一时间找到医院讨说法。   但医院的态度让他们心寒,那位当初接生的医生,在陪同他们去了一趟天津后,就拉黑了家属的所有联系方式,仿佛这件事与他再无关系。   而据李霞所知,这位医生至今仍在医院正常接诊,似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无奈之下,她只能向市卫健局投诉。   经过漫长的等待,市卫健局作出了处理决定,但结果只是对医院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至于李霞最关心的“追究当事医生责任”的诉求,得到的答复是:不能“一案两罚”。   有人说,有网友说:“看着都疼,这哪里是生孩子,简直是闯鬼门关。最恨的是那个医生,缝穿了不是你的错,毕竟医疗操作有风险,但瞒着不说,这就是坏。   也有人说,我也是顺产侧切的,术后医生叮嘱吃流食,我以为是常规操作,现在想想后背发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病程记录自认术中“缝线穿透直肠黏膜”,直接证明医方操作违反诊疗义务,存在重大过错。   术后三天即出现直肠 阴 道 瘘,时间上的紧密连续性足以认定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进一步而言,医方术中知晓损伤却刻意隐瞒,告知“母子平安”,严重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   该隐瞒行为直接导致李霞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引发重度感染并加重了后续损害,医方应对扩大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医院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基于此,李霞可主张已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