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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一女子在KTV推销酒水挣提成,她给一包厢6个男子推酒,为了套近乎,还喝

广东佛山,一女子在KTV推销酒水挣提成,她给一包厢6个男子推酒,为了套近乎,还喝了一杯,可6个男子没买酒,女子索性坐在包间不走,凌晨1点多,客人都各回各家了,她还是不走,2:30分,保洁发现她在包厢哭,也没在意,下午5点多,女子竟被发现死在包厢沙发上。女子家属愤怒的把6个男子告上法庭,索赔35万。法院判决太意外。网友:太奇葩了,不告KTV告顾客? 曾女士是KTV的酒水推销员,收入主要靠酒水提成。 2024年3月18日,她盯上一包间里的6个男顾客,这么多人,肯定喝很多酒,如果推销成功,钱不少挣,她准备把这6个客人拿下。 曾女士进入包间,为了拉近关系,陪喝了一杯酒,可6个男子却没买她的账,即使她好话说尽,也没成交。 她心里不甘,索性留在包间不走,想等顾客改变主意,伺机再推销。 凌晨1点多,酒局散了,6个顾客陆续离开,曾女士的计划泡汤了,可人都走光了,她还是没有起身。 2点半的时候,保洁阿姨路过包间,看见曾女士坐在沙发上哭,以为是因为推销不顺闹情绪,就没当回事。 到了当天下午5点多,KTV准备营业,服务员进包间做准备,这才发现曾女士还坐在沙发上。 她们靠近一看,曾女士已经没了气息。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猝然离世。 家属得知消息后悲痛不已,认为是6名顾客导致曾女士滞留包间,没尽到照看义务,最终酿成悲剧,于是把他们告上法庭,索要35万赔偿。 法院经过调查核实,曾女士是为了工作主动留在包间,6名顾客自始至终没有劝酒行为,也没有对她进行任何强制或威胁,对她的死亡没有直接责任。 但大家都有看法,认为ktv包间有监控吗?如果没有监控,谁能证明他们6人没有强制灌酒?他们几个人自证吗? 问题是法院怎么证明6个男子没有撒谎?走进包厢时人好好地还能陪酒,结果最后却醉死了,6个男子即使没有劝酒,也应该在离开时向吧台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交代一下,明显6男子有一定责任,毕竟是一条生命。 但法院认为,KTV作为管理方,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曾女士滞留包间的情况,反而成为家属没有追究的一方。 最终法院驳回了家属的诉求,6名顾客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觉得家属告错了对象,冤有头债有主,要追责也该找KTV,不该牵连没有过错的顾客。 毕竟,给曾女士发工资的老板才是最要负责的人,都凌晨下班了,也不关心下员工的安全,这种应该属于工伤!找老板负责 曾女士为了业绩拼命的样子让人心疼,但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不能把责任随意转嫁到别人身上。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6名顾客仅为普通消费者,无主动劝酒、强迫饮酒行为,且离场时曾女士状态正常,无证据表明其存在过错或明知曾女士有危险却放任不管。 而KTV作为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及时发现并处理曾女士滞留包间的情况,但家属未追究其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家属诉求,符合法条中“过错责任”原则。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