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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的枕边人!河南一男子,花30多万娶了位二婚带孩子的女子。女子竟要求,只办

细思极恐的枕边人!河南一男子,花30多万娶了位二婚带孩子的女子。女子竟要求,只办婚礼,等男子买了房再领证,还要求男子必须替她养孩子,男子统统答应了。可结果万万没想到,两人婚后只过了十几天,女子便消失了,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男子一家人慌了,找来当地记者介入调查调解,才知,原来另有隐情! 2024年底,吴先生经媒人介绍,认识了一女子,离异带着个孩子。 吴先生之前也经历过一段婚姻,两人同是二婚,吴先生心想,大家都经历过婚姻,也都知道经营婚姻的不易,所以更应该懂得珍惜。 再加上,两人年纪也都不小了,三十好几的人了,父母亲戚也都催得紧。 于是,两人相处了两个多月,就步入了谈婚论嫁这一步。 不过,在进入这一步时,可让吴先生犯难了,女方竟狮子大张口,光彩礼这一项,就要16.6万。 这个数字,对于普通家庭而言,不是个小数目,吴先生父母一开始提议说,见面礼已经给了女方6.6万了,三金又花了4.2万,所以彩礼是不是应该少点,毕竟后面还要办酒席,哪哪都是钱,这算下来,得三四十万。 可女方家对于彩礼的数额,不松口,她们认为,彩礼数额的多少,直接体现了男方家对女方的重视程度。 于是,吴先生的父母为了他的人生大事,咬咬牙,将家里压箱底儿的钱拿了出来。 可女子拿到彩礼后,迟迟不提领证的事儿,每次吴先生提出领证时,女子总是推脱。 后来,女子才说了心里话,要领证可以,但吴先生必须要买房,还要求吴先生要抚养她的孩子。 吴先生一心想着和女子好好过日子,这些要求他都一一应承下来,他答应买房之后再领证,也答应把女子的孩子当亲孩子抚养。 吴先生满足了女子的各方面条件后,双方家庭才敲定了婚礼日期和具体事宜。 从相识到举办婚礼,一共也就两个多月。 两个多月的时间,根本不够了解一个人,吴先生却付出了三十多万的金钱。 不得不说,这风险系数也太大了。 婚后,两人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天,吴先生和家人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毕竟没领证,害怕竹篮打水一场空。 于是,吴先生借着买车的由头,让女子从彩礼钱中拿出两万块钱,女子同意了。 后来,吴先生和父亲又提出要买挖掘机,再次向女子索要彩礼,女子越想越不对劲儿,不愿给。 因此,两人大吵,女子卷铺盖回了娘家。 女子母亲知道后,觉得吴先生一家动机不纯,就是想借着各种理由,把彩礼钱要回去。 两家人也因此闹了别扭。 之后,吴先生便将此事搁置了,他觉得大家都在气头上,也没办法沟通,先用时间冷却下各自的情绪。 于是,他便收拾行李,去外地务工挣钱了,毕竟,一场婚礼,扒了父母一层皮。 吴先生前脚去了外地务工,女子后脚也离开了家。 一开始,两人还有联系。 可后来,不知什么缘故,女子竟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玩儿消失。 吴先生和爸妈这下着急坏了。 情急之下,一家人找来当地记者,进行调查和调解。 记者介入后,才知,原来女子不愿见吴先生,是因为吴先生婚前答应她的事情,一件没办到,既绝口不提买房子的事儿,又没做到抚养她的孩子,连学费都不愿给孩子交,所以,她也没心思和吴先生再处下去了。 面对女方的说辞,吴先生一家人也很委屈,母亲称,三十多万花在了女方身上,女方却连证都不愿意领,再说了,家里现在被掏空了,哪有钱买房子,不得等到儿子挣钱了再说么。 对此,吴先生父母称,女方压根就没想着好好过日子,既然这样,就把彩礼退回来。 《民法典婚姻家庭解释编解释(一)》第5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机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 此案例中,男方可先协商,两人共同生活了十来天,同居时间较短,再加上,彩礼数额大,所以,根据法律法规,彩礼的返还比例应该高一些,更倾向于多退。 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一场交易。它需要双方用心去经营,用爱去呵护,彼此付出真心,才会有善果。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