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晋县恢复建立行政机构 1973年3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宁晋县公安机关军事制委员会撤销,宁晋县公法军管会分立为人民法院、公安局。县人民法院正式恢复。保卫部改为公安局。东汪、大陆村、四芝兰、北河庄人民法庭恢复重建。 根据地区革委会通知,建立所属的13个局(委)计划委员会、电力局、农林局、商业局、文教局、财税局、工业局、民政局、卫生局、粮食局、水利局、农业机械局、交通运输局。1974年5月,二轻局、科技局、先后成立。建立财政局和市税局,撤销财税局。

中共宁晋县恢复建立行政机构 1973年3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宁晋县公安机关军事制委员会撤销,宁晋县公法军管会分立为人民法院、公安局。县人民法院正式恢复。保卫部改为公安局。东汪、大陆村、四芝兰、北河庄人民法庭恢复重建。 根据地区革委会通知,建立所属的13个局(委)计划委员会、电力局、农林局、商业局、文教局、财税局、工业局、民政局、卫生局、粮食局、水利局、农业机械局、交通运输局。1974年5月,二轻局、科技局、先后成立。建立财政局和市税局,撤销财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