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埇桥区法院葫芦僧判案 事情得从一桩人间惨剧说起。2021年,安徽宿州,一男子因拒绝与前妻复婚,被前岳父砍杀身亡。行凶者宗某全被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正观新闻对此案进行了追踪报道。2021年12月30日,他们发布报道《追踪|安徽男子拒绝与前妻复婚 遭前岳父砍杀身亡 凶手被判处死刑》。
报道依据的核心材料,是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盖着法院大印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文中明确写道“该案于一审开庭”、“凶手宗友全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然而,2025年,凶手宗某全及其女儿,将正观新闻告上法庭,诉其名誉侵权。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了(2025)皖1302民初20808号民事判决。
判决的核心逻辑让你感觉遭遇了鬼打墙。
通读这份判决,最大的感受是憋闷。
凶杀案发生了吗?发生了。凶手被一审判处死刑了吗?判了。报道里写明了是“一审”吗?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那么,它究竟“失”了什么“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