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案件判决内容被判侵权# 涉事媒体单位已上诉,二审开庭后未宣判】近日,一则五年前发布的《追踪 | 安徽男子拒绝与前妻复婚遭前岳父砍杀身亡凶手被判处死刑》的新闻报道再度引发舆论关注。
起因是,上述报道中,岳父的家属宗某静以及岳父本人宗某某两名原告指控文章发布者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观传媒公司”)侵害其名誉权,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正观传媒公司构成侵权并判令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万元及律师费一万元。
3月17日,新黄河记者从正观传媒公司处获悉,针对此案,正观传媒公司已向宿州中院提出上诉,案件于3月16日二审开庭,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正观传媒公司辩护律师周兆成表示,涉案报道全部来源于宿州中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辅以多份司法文书与实地采访交叉验证,无任何捏造事实、侮辱贬损的内容,不应被判定构成侵权。( 记者郑旭)原文:网页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