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香港23岁陪酒女樊敏仪,因为拖欠夜总会管账陈文乐几千块钱,被陈文乐等三人禁锢于尖沙咀某处,遭到极其残忍的非人虐待…… 樊敏仪1976年生于深圳,童年父母离散,母亲改嫁后,她与母亲联系减少,主要靠姑妈偶尔接济。她性格文静,中七预科毕业后先做售货员。1996年,她认识吴志远,两人同居,次年搬到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与吴母同住。吴志远收入低且吸毒,家庭负担沉重。 1997年,为筹祖母医疗费,她偷取陈文乐数千港元现金及其他物品。陈文乐发现后,指派梁胜祖和梁伟伦追债。她陆续还了部分,但剩余本金加高利贷利息迅速膨胀至三万元左右。她怀孕期间仍被迫在夜总会接客,继续还款。 到1998年,她生下儿子,身体虚弱,吴志远进入喜灵洲戒毒所,她靠每月几千元综援金维持生活。陈文乐继续施压,强迫她到夜总会任职公关。她染上冰毒瘾,债务雪球越滚越大,她开始回避催收,这彻底激怒陈文乐。 陈文乐34岁,涉足毒品交易和放贷,背景与黑帮有关,在多家夜总会管账。梁胜祖27岁,体格壮实,常协助暴力收债。梁伟伦21岁,年纪最小,负责开车和辅助捆绑。三人日常接触毒品,行事暴力。 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和梁伟伦从丽瑶邨单位将樊敏仪强行带走,押至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3楼单位囚禁。窗户用木板封死,房间狭窄。从那天起,她遭受持续虐待。 他们轮流监视,不让她长时间睡眠。她多次昏迷,他们用冷水或烧灼唤醒,继续施暴。她体重急剧下降,全身淤青、水泡、化脓伤口、骨折迹象。虐待从3月17日持续到4月中旬,4月14日至15日间,最后一次施暴后,她瘫软不动,无呼吸迹象。 三人发现她死亡后,将尸体移至浴室放血,用刀肢解。部分肢体和内脏放入锅中煮沸,头颅煮熟后剥离软组织,将头骨塞入美人鱼Hello Kitty布偶,缝合后置于角落。剩余残骸分散丢弃垃圾站或窗外檐篷。 案件隐瞒近一个月。梁伟伦13岁女友阿芳目睹部分过程,反复噩梦,精神崩溃,1999年5月26日向警方报案,提供地址。警方破门,现场腐臭浓重。搜查剪开布偶,头骨滚出,冰箱找到内脏和一颗牙。法医用照片重叠术确认属樊敏仪,死因长期虐待导致创伤休克。 三人迅速被捕。警方搜获铁棍、电线、打火机等工具,与证词吻合。2000年案件开庭,高院审理六周。阿芳以污点证人身份作供,获豁免起诉。陪审团裁定谋杀不成立,但误杀、非法禁锢、阻止尸体合法殓葬成立。 法官阮云道判三人终身监禁,形容行为极度残忍冷酷、丧心病狂、非人所能为。陈文乐和梁伟伦上诉被驳回,继续服刑。梁胜祖上诉成功,2004年改判18年,2014年刑满出狱。 这起案件轰动一时,2003年香港电台十大轰动案件选举中排第四。樊敏仪的悲剧源于债务和高利贷循环,她的人生本就充满艰辛,却在底层挣扎中遇上极端暴力。那些施虐者没有一丝怜悯,只剩冷血和失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