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今天陈律师给大家说一个在法庭上最要命、也最常被问懵的问题。 法官看着你,问:“

今天陈律师给大家说一个在法庭上最要命、也最常被问懵的问题。

法官看着你,问:“你方的请求权基础是什么?”

别觉得这词儿高深。说白了,法官就是在问你:“你告他,凭的是哪条法律?你手里拿的,是哪一把开门的钥匙?”

你没这把钥匙,门都进不去,后面有多少道理、多少委屈,法官可能都听不到了。

这把钥匙怎么找?就三步,记牢了。

第一步,定性质。 你告他,是因为他“说话不算数”,还是因为他“干了坏事伤了你”?这是两码事。是合同违约,还是侵权损害?路一开始就不能选错。

第二步,找条文。 千万别说“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这没用。你必须说,“根据《民法典》第577条”,或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退一赔三那条”。就像开锁,你得拿出那把具体的钥匙,不能只晃一晃一整串钥匙圈。

第三步,对条件。 找到了法条,它下面通常写着好几个条件。你就得拿着你的证据,一个一个往上套。比如说人家违约,你的证据就得能证明:第一,合同有效;第二,他确实没干;第三,你因此亏了钱。证据和法条的条件,必须严丝合缝,缺一个角,这把钥匙就拧不动。

我举个活生生的例子。你打车出了事故受伤了,除了疼,你还会想,这该怎么赔?

这时候,你其实有两把钥匙可选。第一把,告侵权,告那个撞你的司机。凭的是侵权责任那条法律,核心是证明他错了,有责任。第二把,告违约,告打车平台。凭的是运输合同,核心是证明他没安全把你送到地方。

选哪把钥匙,你举证的难度、最后能拿到的赔偿,可能天差地别。选错了,你可能费半天劲,结果还不理想。

所以,各位,如果你现在手里有纠纷,或者未来可能遇到,请在去争论、去写材料、甚至去开庭之前,先对自己做一次测试。就用一句话,看能不能说清:“我告他,凭的是《XX法》第XX条,因为他做了XX事,导致我损失了XX,我有XX证据。”

如果你连这句话都说不圆,都含糊其辞,那你的处境就非常危险了。你的权利,可能从一开始就没了支点。

别等到法官问你的时候才傻眼。现在,马上,就去审视你的理由,找到你那把最具体、最准确的法律钥匙。你的官司,从这个问题就已经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