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 看到这句,我直接一个好家伙。 真的,电脑前愣了三秒,反复确认自己没看错。 我滴个乖乖,黄河奔腾了几千年,原来是在等哪个公司来“开发”啊? 这口气,女娲补天都没敢这么狂吧。 事情其实很简单: 一个游客大哥,在景区门口拍视频,嫌100块门票贵,对着黄河喊了句“妈,我们不进去了”。 结果呢? 就被这家“开发”了壶口瀑布的公司,给投诉了。 说大哥“歪曲事实、恶意诋毁”。 我就纳闷了,门票100块,是大哥现场印的吗? 你收钱,搞服务,建栏杆,都可以理解。 但你不能把老天爷的鬼斧神工,说成是你公司的PPT项目,是你家的KPI吧? 说白了,你就是个物业。 业主(全国人民)回家看一眼,你还要把门锁起来,振振有词地说这房子是你盖的。 这不滑稽吗? 黄河是咱的妈,不是你家的摇钱树。 别把物业干成了房东,更别把老祖宗的家底,当成你吹牛的资本。 山,还是那座山。 河,也还是那条河。 千万别让人心,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