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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的真宽!”福建,一男子把闲置的茶具挂到二手平台准备低价卖给有需要的人,没想到,

管的真宽!”福建,一男子把闲置的茶具挂到二手平台准备低价卖给有需要的人,没想到,茶具品牌方突然私信他,对其发出警告,称未经授权不得二次售卖!还说会将案件移交律师处理!网友:这牌子要倒了。 这事一传到网上,网友直接炸锅,清一色吐槽品牌方管得太宽,甚至直言“这牌子离倒闭不远了”。乍一看是品牌方维护自身权益,实则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完全无视法律规定,更不懂最基本的消费常识,把消费者的私有财产当成自己的禁脔,这种蛮横操作,不光败光路人缘,更是在触碰法律红线。 先把道理掰扯明白,男子卖的是自己合法花钱买的茶具,不是偷来抢来的,也不是假冒伪劣产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商品所有权早就彻底转移到买家手里,这是《民法典》里明明白白规定的物权。消费者买了商品,拥有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二手转卖闲置物品,就是处分权的一种,品牌方压根没有资格插手。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品牌方拿“未经授权不得转售”说事,完全站不住脚,法律上有个核心原则叫商标权利用尽,也叫权利穷竭原则,最高法和各地法院早就多次明确过这个规则。 意思很简单,品牌方把带有商标的正品商品合法生产、卖给消费者之后,针对这件具体商品的商标权就已经用完了,不能再拿着商标权去限制消费者后续转卖、赠予,只要不篡改商标、不冒充官方售卖、不把假货当真货卖,单纯转卖正品闲置,根本不构成侵权。 这套规则不是凭空来的,是为了平衡品牌权益和消费者权益,要是没有这个原则,消费者买任何东西都只能自己用,不能转卖、不能送人,那二手市场压根就没法存在。 家里不用的家电、穿不上的衣服、闲置的厨具,难道都要烂在手里?买辆车只能自己开,转手卖就是侵权?买本书只能自己读,借给朋友都不行?这套逻辑但凡想通一点,就知道品牌方的警告有多荒唐。 再往深了说,这名男子的行为,就是个人之间的闲置调剂,不属于商业经营行为,既没有注册多个账号批量倒卖,也没有用品牌官方宣传素材引流,更没有以品牌直营的名义售卖,就是低价处理个人闲置物品,和街边摆摊卖旧物没有区别。 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和法律专家的说法,这种个人闲置处置,根本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业销售行为,品牌方无权干涉,更没资格发律师函威胁。 那品牌方为啥非要揪着这点小事不放,甚至不惜得罪普通消费者?说白了,根本不是为了维护品牌形象,而是为了严控市场价格,保住自身利润和线下渠道。 现在很多品牌,尤其是茶具、家居、美妆类品牌,都有严格的控价体系,线下经销商、官方旗舰店售价统一,就怕个人二手低价售卖,打乱他们的价格体系,影响新品销售和渠道商的利益。 有些品牌自己不出面,专门找第三方控价公司,全网盯着二手平台,只要搜到低价售卖的正品闲置,不管是个人还是小商家,先警告下架,再拿律师函施压,把个人闲置转卖和恶意窜货、低价倾销混为一谈,本质上是店大欺客,把消费者的私有财产,强行纳入自己的商业管控范围。他们赌的就是普通消费者不懂法律,怕麻烦,看到律师函就乖乖妥协,却忘了自己卖出去的商品,早就不是自己能掌控的了。 这事不是个例,近些年类似的荒唐事层出不穷。有人二手转卖洗面奶被品牌方投诉侵权,有人转卖直播间赠品椅子被厂家警告,还有人转卖闲置家电被要求下架,全都是打着维护商标权的旗号,干着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 这些品牌都犯了同一个毛病,只想着自己的利益,完全忘了消费者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买了你的东西,付了对应的价钱,就拥有了完整的处置权,不是买了个只能自己用的“摆设”,更不是签了终身不能转让的契约。 更可笑的是,品牌方动不动就拿移交律师、起诉维权说事,真要闹到法院,输的只会是品牌方自己。不管是《民法典》的物权规定,还是《商标法》的权利用尽原则,都站在消费者这边,只要男子能拿出购买凭证,证明茶具是正品、合法购入,品牌方的所有警告和指控,都是站不住脚的。 反过来,品牌方无故恐吓消费者,恶意投诉个人账号,反倒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甚至侵犯消费者的名誉权,真要较真,品牌方讨不到一点好处。 说到底,品牌方管好自己的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比啥都强,别把手伸得太长,管到消费者家里的闲置物品。 二手交易本身就是资源循环利用的好事,既方便了普通人,又避免了浪费,品牌方非要横加阻拦,既违法又失德,这种吃相难看的操作,最终只会自食恶果,被消费者用脚投票。毕竟市场和消费者都不傻,谁真心对待客户,谁蛮横无理,心里都跟明镜似的,想靠霸权管控市场,终究走不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