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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带着同居了2年的女朋友一起参加酒局,饭局结束后,男子搀扶醉酒的女友回

上海,一男子带着同居了2年的女朋友一起参加酒局,饭局结束后,男子搀扶醉酒的女友回家,谁知,到家后,男子只是吼了女友两句,等他去洗漱时,女友竟选择了跳楼。事后,女友家人认为男子没尽到照看义务,将他告上法庭,并索赔150万,法院判了! 2023年3月的一天晚上,上海的曾某带着和自己同居了两年的女朋友张某,一起去参加了一场朋友组织的酒局,两人平时感情还算稳定,这次酒局也是朋友特意邀请,想着一起热闹热闹,谁也没料到,这场普通的酒局,最后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酒局上,难免要喝酒应酬,张某本身酒量就不算好,架不住朋友一次次劝酒,喝得比平时多了不少,曾某相对清醒一些,看着女友醉得走路都不稳,酒局一结束,就赶紧上前搀扶着她,慢慢往两人同居的住处走。 电梯里的监控拍得很清楚,张某当时已经醉得神志不清,浑身发软,几乎是靠曾某半扶半抱才能移动,而曾某的状态还算正常,能清晰地照顾她。 好不容易把张某扶回家里,曾某也有些不耐烦,毕竟照顾醉酒的人确实麻烦。他先把张某扶到卧室的床上,自己则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休息了几分钟。 没过多久,张某竟然自己从床上爬了起来,跌跌撞撞地去卫生间洗漱,洗漱完又回到卧室躺着,之后,张某就一直催促曾某去洗漱,还伸手拉扯他,语气也因为醉酒显得有些急躁。 曾某本来就有些不耐烦,被张某反复催促,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对着她吼了两句:“烦死了、催什么催”,两人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儿,曾某没再理张某,转身就去卫生间洗漱了,他以为张某只是醉酒后脾气不好,吼两句就没事了,却没多想,醉酒后的人情绪本就不稳定,经不起刺激。 就在曾某洗漱的短短几分钟里,他突然听到客厅的窗户传来一阵响动,心里咯噔一下,赶紧关掉水龙头跑了出来。 可眼前的一幕让他瞬间懵了,客厅的窗户开着,张某已经不见了踪影,他慌忙跑到窗边往下看,发现张某已经坠楼,当场没了生命体征,曾某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可一切都晚了。 张某的父母接到消息后,悲痛欲绝,赶到现场看到女儿的尸体,更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们认为,曾某和张某同居了两年,两人感情深厚,事发当晚张某重度醉酒,完全没有自我保护能力,曾某作为她最亲近的人,理应尽到照看义务。 而且,是曾某吼了张某,刺激了她的情绪,之后又把醉酒的她独自留在客厅,才导致悲剧发生,所以曾某必须承担责任。 随后,张某的父母将曾某告上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要求他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50万元。 面对起诉,曾某觉得很委屈,他辩称,自己已经把张某安全扶回家,还让她躺在床上休息,张某是自己起身去洗漱、去窗户边的,他根本无法预见她会跳楼。 而且他吼张某只是一时急躁,并不是故意要刺激她,事发时他在洗漱,听到动静就立刻出来了,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不应该承担赔偿。 法院受理案件后,调取了公安机关对曾某做的多次笔录,查看了电梯监控,还参考了张某的尸检报告,尸检报告显示,张某胸腔血性液体中的乙醇含量达到1.99mg/mL,属于重度醉酒,远超醉驾标准。 结合所有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和张某共同参加酒局,曾某相对清醒,作为同饮者和同居的同住人,对重度醉酒的张某,本来就有照看义务。 更重要的是,根据曾某在笔录中的陈述,张某以前多次在酒后表现出跳楼等过激行为,曾某明明知道这一点,却没有更加注意,反而在张某醉酒、情绪不稳定时,用不耐烦的言语刺激她,之后还把她独自留在客厅,没能及时发现她的异常,也没能阻止悲剧发生。 这说明曾某确实没有尽到应有的照看义务,他的疏忽和不作为,和张某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法院也认为,张某作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应该知道过量饮酒的危害,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跳楼是她自己做出的选择,所以她自身也要承担主要责任。 综合考虑案件的所有情况,法院最终酌情判定,曾某对张某的死亡承担40%的赔偿责任,判决他向张某的父母支付死亡赔偿金672272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近70万元。 曾某拿到判决书后,没有上诉,他知道,不管赔偿多少,都换不回张某的生命,这场悲剧也成了他一辈子无法抹去的遗憾,而张某的父母,虽然拿到了赔偿,却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女儿,再多的钱,也填补不了他们心中的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