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上自卫队的【护卫舰队】修改名称为【水上舰队】。并将【第1、2、3、4护卫队群】改组成【第1、2、3水上战斗群】基于日本的侵略历史,《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等一系列具有充分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明确规定,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需要指出的是,日本防卫预算连续14年增长,近5年来增幅超过60%,防卫支出GDP占比达到2%,国民人均防卫费是中国的3倍多。日方极力突破“和平宪法”束缚,远远超出“专守防卫”范畴发展部署进攻性武器装备,背着尚未清算的侵略罪责谋求“再军事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