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文毓秀一生都在溺水,可我觉得心里始终有光。 学生时代,她是替任美艳打掩护的师专学生,也是文家鞋店的一把好手,可是家里的贫困,姑姑的算计,以及一心为任美艳着想的经济援助,终于第一次把她推向了深渊。 第二次,用孩子换闺蜜安稳,换自己自由,让她结识了志同道合的周芸,阴差阳错之下,还有了几年理想实现的美好时光,那借来的身份,让她活成了光,也把光传递给了学生。 第三次,那是变态葛文君把她推向了深渊,年纪轻轻被折磨到绝经,无法生育,却还是不被放过,暗无天日的地窖里,十几年的时间,除了有过写作的记录和地窖偶然被打开的那一次,她几乎看不到希望。 可是啊,她没有放弃,那一明一暗的电灯,不是“鬼”,是她心里那仅存的光,看起来微弱,可是似乎真的能把宇宙照亮。 好闺蜜任美艳会记得,她的前半生有一束光,有一双迟来的白皮鞋,还有一个需要自己的儿子;好闺蜜任小名和柏庶会记得,老师一直以来的鼓励和给予她们的勇气;真正的周芸也会记得,那个想带她走,给过她心灵震颤的女子,特别是当听说她当了老师,当了个好老师,梦想达成的瞬间,真的具有无限能量。 所以,哪怕文毓秀处境再差,她都没有放弃,践行了她一直奉行的那束光,她是“相信光,成为光”的典型,虽然让人心碎,可总还是有一种戳人的力量感,让人在哭泣之时,不是简单的惋惜,可怜,而是会在某一瞬间被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