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和别人发生纠纷,比如欠钱不还、合同违约,你要不要抢着先去法院告他?很多人说,等等看吧,好人谁先告状啊。陈律师告诉你,这个想法,可能会让你吃大亏。
打官司,本质上是一场博弈。抢着当原告,就是下棋时抢到了“先手”。这“先手”至少有三大实实在在的好处。
第一,心理优势。你先起诉,你就是第一个“说故事”的人。是你,先把问题摆在法官面前。社会上,“被告”这个词,天然就带着压力。你先出手,在气势和道理上,就先压了一头。
第二,程序优势。这是最关键的!告不告、告什么、在哪里告——这些规则,原告来定。你可以选择对你最有利的法院,锁定对你最有利的法律条文。等对方当原告,你就只能在他选的战场上,按他的规则打。而且,你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证据,而他收到传票,往往只有十几天仓促应战。这个时间差,就是胜负手。
第三,战术灵活。你起诉后,可以申请冻结他的账户、查封他的财产,让他瞬间感到压力。有了这个筹码,谈判的主动权就在你手里。就算情况有变,你还能随时撤诉,调整策略。这个“进可攻、退可守”的主动权,被告是没有的。
当然,我不是鼓励你动不动就打官司。诉讼是最后手段,成本很高。关键在于:你需要一次“诉前评估”。花点时间,冷静地、专业地判断一下:证据够不够硬?值不值得打?什么时候打最有利?
很多人,就是倒在“等”和“拖”上。等对方准备好,等你关键证据过期,等对方把财产转移走。机会,就这么等没了。
所以,如果纠纷已经发生,别被“不好意思”耽误。立刻去做这件事:冷静下来,收集好所有材料,找专业的人做一次彻底的评估。搞清楚,你的“先手棋”,到底该下在哪里,什么时候下。
别等,现在就评估。这就是我今天要告诉各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