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一张转账截图,变成你洗不清的“罪名”。
我处理过很多案子,也回答过很多咨询。经常有人慌慌张张地问我:“陈律师,他们找到我一笔转账,说我干了什么什么事,可我根本没有!我该怎么办?”
我告诉你怎么办:首先,你要知道,只有那一个转账记录,天,塌不下来。
那笔记录,在法律上,几乎是个“哑巴”。它只能证明“你给过他一笔钱”。至于这笔钱是借款、是还款、是买东西,还是他给你修了次电脑?这张截图,一个字都不会说。 它可以被解释成一百种样子。所以,单凭这个,定不了任何事。
然后对方可能说:“不止!收款那个人也指认你了!”这听着很吓人,对吧?但这里有两个陷阱。
第一,人的记忆,特别是对几个月前一个普通人的记忆,跟浆糊差不多。 我遇到过,指认的人说“我记得他,因为他用蓝色手机壳”,结果一查,当事人那天根本没用蓝色壳子,人在外地开会。记忆,太容易出错了。
第二,指认的人,往往自己身上不干净。 他的指认,很可能只是为了让自己“表现好点”。而且,他通常是怎么指认你的?就是先看到了你的转账记录,然后再“回忆”起你。 这就像什么?就像我先画个靶子,再往上面射箭。这本质上,还是同一个证据,只不过换了个说法。
所以,法律上有个铁的原则,叫 “孤证不立” 。一个转账,一个从转账衍生出的指认,这都不算“证据确凿”。这就像一个凳子,只有一条腿,它站不住。法律要求,必须要有其他独立的、扎实的证据,比如你们当时的聊天记录说了什么、有没有第三个人在场看见、有没有其他物证……把这些证据像拼图一样严丝合缝地拼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没有其他合理解释的故事链,才能作数。
为什么法律要这么严格,这么“麻烦”?不是为了保护坏人,恰恰是为了保护在座的每一位好人,保护我们所有人,不被一个随意的指控、一个模糊的记忆、一个孤零零的截图,就毁掉正常的生活。
所以,请你记住我今天说的:
第一,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只知道你有转账记录,不要怕。你有权要求更扎实的证据。
第二,永远谨慎看待单方面的指控,特别是当对方处境特殊的时候。
第三,了解这个最基本的法律原则,就是保护你自己的开始。你的权利,建立在你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之上。了解它,必要时,坚定而冷静地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