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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狠了!”上海,36岁离异并带着一个女儿的房产女销售,因搭顺风车认识一名23岁

“太狠了!”上海,36岁离异并带着一个女儿的房产女销售,因搭顺风车认识一名23岁刚退伍不久的小伙,得知小伙还是个拆迁户后与对方闪婚。随后,女子表示自己女儿想上更好的学校,就需要把自己户口迁到小伙家中,最好能在房产中占点份额。小伙也没多想,劝父母把房子过户给自己后,在变更房产登记时,为了表决心,一冲动把价值千万的房产99%的份额全部登记在女子名下。谁料,女子与小伙同居没多久,又认为与小伙不合适,转头与小伙分居、提出离婚并要求按照比例分割走99%的房产。小伙顿时傻眼! 这情节,电视剧都不敢这么编。可它就实实在在地发生在上海。 很多人看完第一反应都是,这女销售也太会算计了,分明就是冲着小伙的拆迁房来的,从头到尾都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先说说这两人的情况,压根就不是一路人。女销售天天跟房产打交道,产权过户那点门道门儿清,比普通人精得多。小伙刚退伍,社会经验少得可怜,心思纯得像张白纸,没经历过复杂的人情世故,更不懂法律上的弯弯绕。 两人萍水相逢,女的知道小伙是拆迁户后态度大变,主动示好,年轻小伙没怎么谈过恋爱,被成熟女性哄得晕头转向,立马动了心。 闪婚本来就不靠谱,这俩连双方父母都没正式见过,婚礼也没办,感情基础薄得像层纸。刚领证,女的就找借口,说女儿要上好学校得迁户口,顺势提了要占房产份额,说这样户口迁移更方便。 小伙一门心思要表忠心,软磨硬泡说服父母把拆迁房过户到自己名下,还没跟爸妈商量,就脑子一热把99%份额给了女方。他以为这样能留住对方,殊不知是把家里的家底往火坑里推。 拿到房产份额后,女的态度立马变了。同居不到半年,各种挑刺说性格不合,搬出去分居不说,直接起诉离婚,硬要按房产证比例分99%的房产。这时候小伙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从头到尾都在别人的算计里。 法院审理时看得明明白白,这房子是小伙父母的老宅拆迁来的,小伙当年才11岁,对房子没半点贡献,女的更是一分钱没花、一点力没出。两人名义上婚姻持续三年多,实际共同生活才半年,典型的闪婚闪离,没感情没子女,女的也没什么家庭付出。 更关键的是,女销售明知房产是老两口的心血,却不跟老人沟通,也不提醒小伙慎重,全程都在引导对方做对自己有利的决定。 法律上这事儿也说得通,小伙当初赠与房产,根本不是无偿给的,核心是想跟女方好好过日子,这就是附了条件的赠与。现在婚都要离了,赠与的基础没了,真让女方拿走99%,对小伙一家太不公平,也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所以法院最终判房产归小伙,50万补偿只是覆盖女方之前交的税费和共同生活的合理开支,算是仁至义尽了。 这案子给所有人敲了个警钟,婚姻不是儿戏,更不能当成谋财的工具。尤其是涉及房产这种大额财产,不管婚前婚后,都得多长个心眼,别脑子一热就做决定。年轻人刚步入社会,心思单纯是好事,但也不能没防人之心,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先找专业人士问问,总比事后追悔莫及强。 想想看,要是小伙当初多跟父母商量一句,要是办理房产登记时能冷静一分钟,还会有这档子糟心事吗?人心隔肚皮,谈恋爱可以感性,但涉及到身家财产,真得理性点,不然很可能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