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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防卫省含糊回应中国使馆遭闯入【日本对非法闯入中国驻日使馆案件定性不当】首先回

日本防卫省含糊回应中国使馆遭闯入【日本对非法闯入中国驻日使馆案件定性不当】

首先回顾一下这次事件的简要过程:强闯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陆上自卫队成员村田晃大,今年1月从干部候补生学校毕业,随后被分配到宫崎县的虾野驻屯地,并于3月15日被晋升为三等陆尉。

日本防卫省称,村田在案发前一天(3月23日)请了假。案发当天(3月24日),村田没有在规定时间到岗,所属部队曾尝试与其取得联系。村田在案发前一天的中午从驻屯地出发,搭乘高速巴士与新干线抵达东京后,在网吧逗留。

村田供述称,他在东京购买了刀具。警方在中国大使馆用地内的绿化带中,发现了疑似其携带的刀具。据称该刀具长达18厘米(有媒体称28厘米)。

据村田供述,他在闯入中国使馆约1小时前就已到达现场,并在周围进行了观察。日本方面消息称,村田是越过带铁丝网的围墙侵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院内的。村田供述称,他打算向中国大使陈述意见,如果被拒绝他就打算自杀。日本警视厅正在就此进行详细调查。

3月24日上午,村田晃大翻墙强行闯入中国驻日使馆,威胁杀害中国外交人员。中国驻日使馆提出严正交涉并表示强烈抗议,要求日方作出负责任的交待。

3月26日,东京警视厅通报,以涉嫌非法侵入建筑物为由,将强行闯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陆上自卫队嫌疑人、现役军官村田晃大送交检方。

3月27日,日本防卫相小泉进次郎就自卫队军官村田晃大持刀强闯中国驻日使馆事件召开记者会,轻描淡写的只以非法闯入建筑物定性,仅表示“深感遗憾”,未向中方致歉。此举回避核心歉意,与事件严重性质及中方严正交涉的诉求存在明显距离,难以体现应有的负责任态度。

3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已就此事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日本仅表遗憾远远不够,现役自卫官持械闯入使馆性质极其恶劣,严重违反国际法。中方敦促日方彻查真相、严惩肇事者,作出正式道歉与负责任交代。  

以上过程可以看出:日本现役军官携带管制刀具,强行闯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其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已构成多重严重犯罪,绝非简单的“非法进入建筑物”。根据日本法律与国际法,其至少触犯以下罪行:

 1. 杀人未遂罪行为人携带致命凶器、有明确杀害中国外交人员的意图与言论,已着手实施犯罪,只因被及时制止才未得逞,完全符合杀人未遂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惩役。

2. 非法侵入建筑物罪中国大使馆属于我国主权延伸,受《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绝对保护,强行闯入本身已是严重侵犯外交特权与主权的犯罪行为,即使以非法闯入建筑物定性,也应按《维也纳处交关系公约》之规定加重处罚。

3. 胁迫罪以杀害外交人员相威胁,对使馆人员生命安全构成直接恐吓与危害。

4. 违反枪刀法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使馆区域,属于加重情节。

日方仅以普通非法侵入建筑物罪起诉涉案现役军官,明显量刑过轻、刻意降格处置。日本刑法本有针对威胁外交人员、持械滋事的重罪条款,却刻意搁置不用,本质是政治偏袒、大事化小。从国际法来看,现役军人持械闯入使馆,严重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侵犯他国主权与外交安全;放眼全球同类判例,此类行径历来均被从重严惩。日方如今敷衍定性、拒绝郑重道歉,明显是避重就轻、降格处理、重罪轻判,是对国际法的漠视,对中国主权与外交人员安全的严重侵犯,更是对暴力犯罪的纵容。日本必须依法追究其杀人未遂等全部罪责,数罪并罚,彻查背后是否有组织指使,并承担起保护外国外交机构的国际法义务,给中国和国际社会一个严肃、公正、负责任的交代。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