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购买),依据《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处分房产时一般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到场签字确认,从而避免单方面擅自处分引发的纠纷;若属于卖方个人财产(如婚前购买),仅产权人到场即可。不过实际操作中存在差异:
春节前,老伴将登记在她名下的一套婚后购买的房产卖给了她亲弟弟。按照要求,我们约上她弟弟、弟媳,带上身份证、不动产登记证前往本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到了之后,整个过程都与我无关,既没让我出示身份证,也没让我签字。因为买卖双方是姐弟关系,房屋价格并非按照市场价确定,而是依据双方协商的价格(通常按照当初较低的购入价征税),这显著减轻了买卖双方的过户负担,这是国家给予亲人之间房屋过户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