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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浩四连问怒斥单依纯“强行侵权”:从力挺到反目,这不仅是“李白”的官司,更是整

李荣浩四连问怒斥单依纯“强行侵权”:从力挺到反目,这不仅是“李白”的官司,更是整个乐坛的“照妖镜。

3月29日,音乐圈炸开了锅。知名唱作人李荣浩在社交平台公开发文,矛头直指新生代实力唱将单依纯,措辞之严厉,实属罕见。他控诉对方在明确被拒绝授权的情况下,依然在商业演唱会上“强行侵权”演唱了他的代表作《李白》。

早在去年,单依纯在《歌手2025》的舞台上翻唱《李白》,凭借其独特的“精神状态前卫”的改编,加入“如何呢?又能怎!”等念白,火爆出圈。彼时,虽然网络上对李荣浩的“调侃”热搜不断,但作为前辈的李荣浩选择了沉默与包容,甚至被外界解读为一种欣赏与力挺。

真正的冲突爆发在2026年3月底,随着单依纯“纯妹妹2.0”巡回演唱会推进,其团队在3月28日深圳场开唱前,按照行业惯例向中国著作权协会及李荣浩旗下的版权公司发出了翻唱《李白》的授权申请。

然而,这一次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李荣浩方不仅没有通过申请,甚至以邮件形式“明确、客气地婉拒”了这次授权。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通往《李白》翻唱的大门已经彻底关闭。

令人诧异的是,尽管明知授权被拒,3月28日晚,当单依纯站在深圳演唱会的聚光灯下时,《李白》的前奏依然响起了。这一行为彻底激怒了李荣浩,他在文中愤怒地写道:“3月28日,单依纯方在没有拿到授权的情形下,强行侵权演唱。”

3月29日,李荣浩不仅发表了长文控诉,更在单依纯道歉后,晒出了来自中国著作权协会的“实锤”邮件。邮件白纸黑字写明:“本协会未就该作品发放任何授权。”

手握证据的李荣浩发出了灵魂四连问:“请问你用什么立场?什么权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态演唱?”他甚至放话:“我倒要看看今天哪个NB的团队能把这个明目张胆的侵权违法案件糊弄过去!!!”

面对铁证,单依纯在彩排间隙发文回应:“同样作为创作者,我理解李老师此刻的心情,首先我很抱歉。”她表示会搞清楚状况,并强调“深知版权意识的重要性”。然而,在“明知未授权”的前提下依然演唱,这句“抱歉”在公众看来显得尤为沉重。

@法律有道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轩然大波,是因为它完全脱离了以往“疏忽”或“忘记申请”的范畴。这是一起典型的 “故意侵权” 案件,情节极其恶劣。

1、商业演出的红线: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注明了原唱、不拿来卖钱就不算侵权。这是大错特错。

根据《著作权法》,演唱会属于典型的商业营利性活动。歌手在台上唱,主办方在台下卖票,这已经构成了“公开表演他人作品”。无论你是否改编,只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就侵犯了作者的表演权。

单依纯的演唱会门票明码标价,通过翻唱《李白》吸引观众、增加演出时长、提升票房价值,这具有赤裸裸的商业属性。在此背景下,所谓的“致敬”或“热爱”在法律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2、明知故犯:从“过失”升级为“恶意”。

法律判定侵权责任时,“主观故意”是决定赔偿金额甚至是否涉及惩罚性赔偿的关键。

一般侵权,可能是我忘了申请,或者我以为音著协能搞定。但李荣浩明确晒出邮件“婉拒”。这意味着,在单依纯站上舞台的那一刻,她的团队甚至她本人,完全清楚这首歌没有授权。

3、谁是责任主体?单依纯能“甩锅”吗?

很多粉丝可能会辩解说:“这是公司安排的,艺人不知情。”这是试图甩锅。

首先是主办方、经纪公司: 统筹整场演出,负有法定的版权核验义务,未获许可就安排曲目,是维权的首要被告。

其次是歌手本人,即使有公司安排,但歌手作为表演者,具有法定的审慎注意义务。尤其是在李荣浩已经公开发文控诉的情况下,如果歌手依然登台,或者试图用“不知情”来开脱,法律上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这堂版权课值多少钱?

根据目前的舆论走向和法律条文,单依纯及其团队将面临不止于“道歉”的代价。

一是民事赔偿:

根据《著作权法》,侵权人需要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如果李荣浩方主张惩罚性赔偿,鉴于其“明知故犯”的恶劣情节,赔偿数额可能不菲。律师指出,如果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单次行政处罚最高可达25万元,但这仅是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可能远超此数。

二是行政与行业处罚:

这件事已经闹得满城风雨。相关文旅主管部门可以介入调查,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更致命的是,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可能会依据此事件对相关艺人及主办方进行行业惩戒。对于正在上升期的单依纯来说,这无疑是演艺生涯中的一次重创。

三是后续场次的停摆:

单依纯的巡演还在继续(3月29日及后续场次)。李荣浩完全可以申请诉前禁令,强制要求单依纯在后续所有演唱会中取消《李白》这首歌。这对演唱会的流程、观众的期待值都是一次巨大的打击。

这不仅仅是娱乐圈的一场“撕扯”,更是一堂沉重的法治公开课。它告诉我们:在版权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 “情怀”不能凌驾于“法理”之上,“流量”也不能挑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