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小伙深夜大街上,发现一美女正在哭泣,出于好心,将她带回出租屋安慰,岂料,刚将女孩带到屋没多久,突然闯进来4名带刀的陌生男子,说小伙侵犯女孩,抢走了小伙4400多块财物!
3月28日,东北新闻网报道了一则“仙人跳”案件。
事情发生在3月11日,当天凌晨,赵建成结束夜班工作,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行走至一处路口时,赵建成隐约听到前方传来断断续续的哭泣声,声音微弱却清晰,打破了深夜的寂静。
出于好心和好奇,赵建成加快脚步走上前查看情况,在路边路灯下,他看到一名身穿白色衣服的年轻女孩独自坐在地上,低着头不停哭泣,模样看起来十分无助。
深夜街头孤身一人,女孩的处境让热心肠的赵建成十分担心。他停下脚步,主动上前查看女孩的情况,试图安抚对方的情绪。
女孩渐渐平复情绪,向赵建成诉说自己的遭遇,称自己名叫田佳佳,老家在外地,因为和家人发生矛盾争吵,一气之下独自跑到兰州打工谋生。
可出门时带的钱财不多,抵达兰州后很快就花光了积蓄,身上没有剩余的钱,既找不到落脚的地方,也没办法入住宾馆,无奈之下只能坐在街头过夜。
赵建成听完女孩的讲述,觉得对方孤身在外十分可怜,便耐心开口安慰,让女孩不要太过难过,先稳住情绪。
女孩一边道谢,一边反复向赵建成表达自己无处可去的困境,言语间满是恳求,希望能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暂住一晚
。看着女孩无助的样子,赵建成心软了,加上深夜街头确实不安全,他思虑片刻后,决定伸出援手,提出让女孩跟随自己回出租屋暂住一晚,等天亮之后再想办法联系家人,或是解决住宿和生计问题。
随后,两人一同前往赵建成的出租屋。抵达住处后,赵建成给女孩腾出休息的地方,两人简单闲聊了几句,氛围还算平和。
田佳佳拿出手机,发现手机电量耗尽已经关机,便向赵建成提出想要给手机充电,方便后续联系家人。
赵建成没有多想,爽快地答应了女孩的请求,让她安心给手机充电,自己也放松了警惕,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
没过多久,平静的氛围突然被打破,出租屋的房门传来一阵猛烈的捶打声,力道极大,声响刺耳,打破了屋内的安静。
赵建成还没来得及反应,也没来得及询问门外的人是谁,房门就被强行破开,四名陌生男子径直冲进屋内,将赵建成团团围住。
为首的男子自称是田佳佳的男友,进门后就对着赵建成厉声斥责,污蔑赵建成欺负田佳佳,而一旁的田佳佳也立刻变了一副模样,摆出委屈的神情,在一旁附和男子的说辞,坐实了莫须有的指责。
直到此时,赵建成才恍然大悟,自己好心帮忙,却落入了对方精心设计的“仙人跳”圈套。
四名男子人多势众,合力将赵建成死死控制住,让他无法动弹,也没有反抗和呼救的机会。几名男子不由分说,以赵建成欺负女孩为由,强行要求赵建成支付赔偿款,试图敲诈钱财。
见赵建成不肯妥协,几名男子开始在屋内肆意翻箱倒柜,四处搜寻财物,将赵建成家中存放的二十多条香烟全部搜刮一空,同时还拿走了赵建成随身携带和家中存放的几百元现金。
得手之后,几名男子带着田佳佳,拿着搜刮来的财物迅速离开出租屋,转眼就消失在夜色中。
几名嫌疑人离开后,赵建成摆脱控制,惊魂未定的他又气又怕,自己好心助人,不仅没得到感谢,反而遭遇抢劫,财物受损。冷静片刻后,赵建成第一时间拿出手机拨打报警电话。
经过高效侦查和精准抓捕,从赵建成报警算起,警方用时不到11个小时,就将全部7名涉案嫌疑人一网打尽,悉数抓获归案,经查,该团伙成员中还包含未成年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这7名涉案嫌疑人的行为?
7名嫌疑人具有共同抢劫故意。田佳佳以博取同情为诱饵引诱赵建成回出租屋,其余男子预谋以 “欺负女孩” 为由实施暴力劫财,主观上明知暴力手段会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积极追求该结果。
入户抢劫的行为属于抢劫中加重刑的情形之一,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入户抢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如何看待田佳佳的行为?
田佳佳虽未直接实施暴力,但她以博取同情为诱饵引诱赵建成回出租屋,其引诱行为是抢劫成功的关键前提,起辅助作用。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如何看待涉案人里的未成年人犯罪?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对已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抢劫罪完全负刑事责任。
已满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抢劫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抢劫罪属法定 8 种严重犯罪之一)。
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家长或监护人管教,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