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名女子入住酒店,就在晚上,2名赤裸着上身的陌生男子,突然用房卡刷开了房门,发现不对劲后便立即离开!事后,女子将遭遇发到网上并要求酒店赔偿,岂料,酒店却反要女子赔偿35万,而法院这样判!
3月30日,极目新闻报道了一则民事纠纷案件。
王小慧平日里喜爱旅游,2025年6月,趁着闲暇时间,她约上闺蜜一同前往内蒙古某市游玩。抵达目的地后,两人顺利入住当地一家酒店,白天结伴游览当地景点,逛遍了各处风光,奔波了一整天。
到了晚上九点多,两人游玩结束返回酒店房间,奔波一天后腹中饥饿,便点了外卖在房间内食用,准备吃完后休息休整。
就在两人安心用餐时,房间门外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房卡刷卡声响,紧接着就有人试图推开房门。彼时王小慧和闺蜜身着清凉的居家衣物,突然出现的声响让两人瞬间慌了神,一时手足无措。
好在房门内侧提前扣好了安全锁,即便房卡刷开了外侧门锁,房门也无法完全推开,门外的人反复尝试了几次,始终没能进入房间。
待门外的动静停下后,惊魂未定的王小慧慢慢靠近房门,透过房门的缝隙向外查看,只见两名男子慌慌张张地转身离开,其中一名男子甚至赤裸着上身,行迹十分反常。
亲眼目睹这一幕的王小慧又惊又怒,自己入住的酒店房间,竟能被陌生男子用房卡刷开,自身的隐私和人身安全都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平复了片刻情绪后,王小慧立刻拨打了酒店前台的电话,将自己遭遇的情况如实告知,要求酒店给出合理解释并处理问题。
可前台工作人员接到反馈后,并未及时核查情况,反而将原因归咎于王小慧自身,称是王小慧没有关好房门,才导致门外之人能触碰门锁,否认存在他人房卡可以刷开该房间的情况。
这样的说法让王小慧更加气愤,明明是酒店方的管理出现问题,却将责任推给住客,她坚持要求联系酒店经理,讨要合理说法。
随后酒店方展开内部排查,经过仔细核查后终于查明,此次意外并非住客关门不当导致,而是酒店近期进行系统升级,出现了房卡匹配错乱的问题,其他房间住客所持有的房卡,能够误刷开王小慧所入住的房间,这才引发了此前的惊魂一幕。
事情真相查明后,酒店方对房卡错乱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为王小慧和闺蜜更换了其他房间,同时口头承诺会退还相应的房费,以此解决此次纠纷。
可到了第二天,酒店方的态度彻底变了,不仅迟迟没有退还此前承诺的房费,自始至终也没有向王小慧二人正式道歉,对此次惊扰事件毫不在意。酒店敷衍了事、拒不担责的做法,让王小慧彻底心寒,自身的隐私被侵犯、精神受惊吓,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歉意和补偿。
气愤之下,王小慧将自己在酒店的遭遇发布到了网络上,如实讲述了被陌生男子刷开房门、酒店推诿责任、承诺退费却拒不履行的全过程,希望能提醒其他游客注意此类问题,也想借此讨要说法。
随后,王小慧整理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酒店方服务态度差,要求对方“退一赔三”。
眼看被起诉,酒店方也随即做出回应,并且态度强硬。酒店方面认为,王小慧将住宿期间的琐事发布到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对酒店的品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损害了酒店的声誉,导致酒店客源受到影响。
据此,酒店方反而提出要求,要王小慧删除相关网络内容,并且赔偿酒店经济损失共计30万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
1、王小慧要求酒店“退一赔三”的要求是否合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店系统升级导致房卡权限错误,属于重大过失(对系统安全测试疏忽),而非故意欺诈,事故发生后,酒店虽处理不当(未及时退房费、未道歉),但属于履约过失,非欺诈行为的延续,因此,王小慧的要求不合理。
2、酒店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3 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酒店系统升级导致其他住客房卡可刷开王小慧房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害了王小慧的隐私权和居住安宁权,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酒店系统故障与王小慧遭受的精神损害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服务上存在过失,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没有证据证明其存在欺诈行为,王小慧“退一赔三”诉求不予支持。
对于酒店要求王小慧赔偿30万诉求,法院认为酒店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遭受 30 万元的实际损失,且索赔金额明显不合理,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酒店退还王小慧房费192元,并赔偿和支付其律师费等共计1742元。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