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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远离那些把狗当孩子的人,他们对其他人真的没什么人性!”上海一对情侣遛狗时

“一定要远离那些把狗当孩子的人,他们对其他人真的没什么人性!”上海一对情侣遛狗时,狗在小孩旁边排便,小孩被吓到叫了一声,情侣竟当场辱骂孩子,男子还一把掐住孩子妈妈的脖子!围观群众震怒:太嚣张了!

遛狗不捡屎还骂孩子,男子掐住孩子妈妈脖子:我的狗也是我的孩子!

一、狗在小孩旁边拉屎,孩子“啊”了一声,情侣炸了

上海某广场上,一对年轻情侣牵着一条宠物狗慢悠悠地走着。狗狗突然停下脚步,开始在路边“方便”。情侣俩看见了,就站在旁边,既不牵绳,也不制止,更没拿袋子捡屎。

旁边一个小男孩正在玩,他看到狗狗在拉屎,忍不住“啊”了一声,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这一声惊呼,把正在“方便”的狗狗吓了一跳,夹着尾巴站了起来,再也不肯拉了。

情侣里的女生瞬间炸了,指着小男孩的鼻子就骂:“你家孩子有没有礼貌?我家狗在拉屎,你吓它干什么?你要是拉屎的时候,同学来吓你,你什么感受?”

小男孩被骂得愣住了,躲在妈妈身后,眼圈都红了。

二、孩子妈妈理论,男子直接上手掐脖子

孩子妈妈赶紧上前护住儿子,语气平静地说:“我家孩子是不会在这儿拉屎的!公共场合,你们让狗随地大小便,还不让人说话?”

女生一听更火了,嗓门拔得老高:“我的狗也是我的孩子!它拉个屎怎么了?不是你孩子是个命,我的狗就不是命了?”

“这是公共场所,不是你家的!”孩子妈妈毫不退让,“你们想拉屎回自己家去,别在这儿恶心人!”

女生的男友听到这儿,指着孩子妈妈威胁:“我是一个男的,你再哔哔一句,我一个耳光抽上来!我这暴脾气,你试试?”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人小声议论:“这情侣也太嚣张了吧?遛狗不捡屎,还骂孩子?”

女生听到议论,对着孩子妈妈飙脏话。孩子妈妈也火了,反骂回去。女生男友突然冲上前,一把掐住孩子妈妈的脖子!

孩子妈妈挣扎着,脸涨得通红,小男孩吓得大哭起来。

“住手!你怎么能打女人!”旁边围观的人纷纷指责。

“关你屁事!拍什么拍!滚!”男生红着眼吼道,手上的力气却没松。

“太不像话了!报警!赶紧报警!”有人掏出手机,拨通了110。

三、法律分析:遛狗不捡屎是缺德,动手打人是违法

这件事看着是“爱狗”引发的冲突,实际上涉及几个明确的法律问题。

第一,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粪便,违法吗?

违法。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携犬外出必须束牵引带,由成年人牵领;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养犬人应当立即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这对情侣既不牵绳又不捡屎,已经违反了行政法规。

第二,当众辱骂、动手掐脖子,算什么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男子掐住孩子妈妈脖子,属于典型的殴打他人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治安处罚。如果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三,把狗当“孩子”,能成为免责理由吗?

不能。法律保护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你可以把狗当成家人,但法律上狗仍然是“财产”,不是“人”。以“我的狗也是我的孩子”为由,在公共场所影响他人、甚至动手打人,既不符合法律,也不符合公序良俗。

写在最后:你可以把狗当孩子,但不能让别人为你的“孩子”买单

这事儿最让人气愤的,不是狗狗拉屎,而是情侣俩的态度。

爱狗没错,把狗当孩子养是你的权利。但公共场合,你的“孩子”不能影响别人的“孩子”。狗狗拉屎是天性,但主人不捡屎是缺德;孩子惊呼是本能,但情侣骂人、动手是违法。

他们把狗捧成“孩子”,却把人当成“草芥”。在他们眼里,狗的尊严比人的安全更重要,狗的感受比人的权利更金贵。这不是爱狗,是自私;不是护短,是霸道。

更可怕的是,他们觉得“我弱我有理”“我爱狗我没错”,把别人的包容当成软弱,把公共规则当成摆设。动手掐脖子的那一刻,他们已经不是“爱狗人士”,而是“暴力分子”。

记住:你可以把狗当孩子,但不能让别人为你的“孩子”买单。你的爱,不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遛狗不捡屎,是缺德;动手打人,是违法。别让“爱狗”成为“害人”的遮羞布。

最后想问问大家:如果你在现场,看到有人掐住一个妈妈的脖子,你会怎么做?

来源: 上海当地媒体报道、网络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