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有点魅力、有点钱,在酒桌上、KTV里,人家没推开你,就是默认了?你是不是以为,发了红包、送了礼物,有些事就“理所应当”了?
打住。这念头,能把你直接从酒桌送到被告席。
陈律师见过太多这样的案子。一个老总,在饭局上灌酒,手搭在别人肩上,对方僵着没动。他觉得是默许。结果呢?对方事后报警,理由就一条:我害怕,我不敢当场翻脸。法律上,这叫“不知或不敢反抗”。你的试探,在她那里,是恐惧。
更危险的是“交易”思维。以为转了账、买了包,就等于拿到了某种“许可”。错了!法律从来不认这个。你送礼物,是你自愿的。这和对方要不要跟你发生什么,完全是两码事。你那些转账记录,在法庭上,不会证明你有魅力,只会成为你意图不轨的证据。
别侥幸。别觉得“她不敢说出去”、“我能摆平”。你赌上的,是自己的自由、事业和家庭。现在报警太容易了,一个录音、一段聊天记录,就足以毁掉你经营的一切。
所以,听我一句劝:真正的本事,不是敢越界,而是懂敬畏。敬畏法律那条带电的线,敬畏旁边那个人,她是一个独立的人,不是你的战利品。管住你的手,管住你“我以为”的念头。
别等到戴上手铐,才明白“她没说不”,不等于“她愿意”。到那时,一切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