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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男子嫌妻子不能怀孕,便在外找了情人发生关系,情人很快怀孕,岂料,妻子竟也

海南,一男子嫌妻子不能怀孕,便在外找了情人发生关系,情人很快怀孕,岂料,妻子竟也同时怀孕!妻子生下孩子后,劝男子回心转意,可男子却搬出去与情人同居,妻子只用一招,丈夫竟被判刑一年!

3月31日,环球网报道了一则奇葩案件。

李海涛与妻子颜莉结婚八年,夫妻二人平日里感情并无太大矛盾,原本安稳的婚姻生活,却始终被无法生育的问题笼罩。

多年来,生育成为横在两人之间难以跨越的隔阂,为了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

夫妻俩四处求医问诊,辗转多家医院寻求治疗方案,承受着身体与心理的双重压力。

即便历经诸多艰辛,两人的求子之路依旧布满坎坷,为了实现生育心愿,夫妻俩甚至先后四次尝试试管婴儿手术。

可每一次都以失败收场,始终没能迎来期盼中的新生命。

接连不断的打击,让李海涛逐渐失去了耐心,内心也渐渐变得心灰意冷,对这段婚姻的忠诚开始动摇,悄然萌生了其他想法。

2011年1月,李海涛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结识了女子陈倩,彼时的他,全然不顾与妻子颜莉的婚姻关系,以妻子无法怀孕为由,下定决心对陈倩展开追求。

在李海涛的刻意接近下,两人很快确立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发生了亲密关系。

让李海涛倍感意外的是,与陈倩在一起后不久,对方便成功怀孕,这让一直渴望拥有孩子的他欣喜不已。

而戏剧性的是,就在李海涛沉浸在情人怀孕的喜悦中时,妻子颜莉再次进行试管婴儿手术。

这一次手术终于获得成功,成功怀上身孕,只是怀孕时间比陈倩晚了两个月。

一边是合法妻子历经艰辛成功怀孕,一边是婚外情人即将生子,突如其来的双重局面让李海涛乱了阵脚,经过一番权衡,他最终做出了背叛婚姻的选择。

李海涛不再顾及夫妻情分,主动向妻子颜莉和盘托出自己婚内出轨的事实,彻底打破了这个家庭最后的平静。

几个月后,陈倩与颜莉先后顺利生产,陈倩生下一名男婴,颜莉则诞下一名女婴。

女儿出生后不久,李海涛便彻底抛下妻子和刚出生的女儿,直接搬离家中,与情人陈倩开始共同同居生活。

面对丈夫的绝情背叛,颜莉心中满是委屈与不甘,为了挽回家庭,她曾多次劝说李海涛回心转意,希望他能回归家庭,承担起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可李海涛却始终不为所动,对颜莉的劝说置之不理,一心与情人在外同居。

就这样,李海涛与情人陈倩的同居生活持续了整整十二年。

十二年间,他彻底抛弃了与颜莉的婚姻家庭,极少履行丈夫与父亲的义务,只是偶尔会回家看望一下女儿。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回到过这个家。漫长的十二年里,颜莉独自抚养女儿,苦苦支撑着破碎的家庭。

在一次次失望过后,她终于彻底熬不住,对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彻底死心,主动向李海涛提出离婚。

但多年的背叛与独自承受的苦难,让颜莉心中充满不甘,她不愿让背叛婚姻、违背道德的李海涛逍遥法外。

在深思熟虑后,颜莉拿起法律武器,以李海涛涉嫌重婚罪向警方报案,随后警方对李海涛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1、如何看待李海涛与情人同居生子的行为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虽然妻子生孕困难,但夫妻间应当互相理解和包容,李海涛背着妻子出轨情人,其行为已经违背了夫妻间互相忠诚的义务,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如何看待警方对李海涛的刑事拘留?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海涛与陈倩同居12年,形成稳定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共同抚养子女,并以夫妻名义同居,远超一般婚外情范畴,符合事实重婚认定标准,对他刑拘并无不当。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海涛在与颜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陈倩以夫妻名义同居12年并生育子女。

其行为已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重婚罪,依法对其判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

4、关于李海涛对情人和妻子所生孩子的抚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需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李海涛对颜莉所生女儿及陈倩所生儿子均负有法定抚养义务,需支付抚养费至子女成年。

这里还要提醒,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