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法庭上,和对方争得面红耳赤。你觉得自己很有理,证据也都摆出来了。这时候,法官看着你,来了一句:“你这个证据,不够充分啊。还需要再补充。”
你心里一慌,是不是马上就想说:“好的法官,我回去再找找?”
如果你这么想,甚至曾经这么做过,那你可能已经吃了大亏。
今天,陈律师就用一分钟,告诉你这里面的关键。你记住一句话:民事官司,比的从来不是谁证据完美,比的是,谁的证据更可信一点。
法律上这叫“优势证据规则”。说白了,就是法官面前有个天平,你和对方的证据各放一边。你不用把你那边堆满,堆到毫无漏洞,你只需要比对方那边,重上那么一点点,你就赢了。
所以,当法官说你证据不足,让你去补充的时候,你千万,千万别傻傻地点头。
那意味着什么?那可能意味着,对方根本没证据反驳你,法官可能一时也没理清规则,结果你自己心虚了,自己把“证明自己”这个最难、最重的活,又扛回来了。你一旦答应,这官司的势头就变了。
那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就一句话,你要礼貌而坚定地把法官的注意力,拉回到这个“天平”上来。
你可以这么说:“审判长,我方就这个事实,已经提供了合同、记录等证据,完成了我们的举证责任。现在,对方如果否认,应该由对方拿出证据来反驳。在对方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请法庭直接比较我们双方现有的证据,看哪一边更可信。”
你不用和法官争论,你只是把规则说清楚。你一说完,法官就得依法去掂量那个天平。
很多官司,就是这样赢的。赢的不是证据多厚,赢的是谁更懂规则。
所以,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别慌。记住那个天平。在法庭上,懂规则,比你多跑十趟去找证据,有时更有用。
希望这句话,能在关键时候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