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国的法律都有详细的规定,怕的是执法部门或者是裁判部门在处理过程中“和稀泥”。南京彭宇案,真相是什么就不重要了,关键是一审法官的那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的杀伤力太大了。
我国《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规定,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作为受害人,在诉讼中有义务通过举证来证明你受到的伤害是被告所致,而被告没有证明自己无责的义务。如果受害人没有确实的证据,那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而法官在处理这样的案件时,有些法官往往在原告举证不力的情况下,让被告来证明自己无责。当被告无法证明自己无责时,就会采取“和稀泥”的方式来判决,这不是“无过错责任条款”。
无过错责任仅限法定情形(产品、环境、危险作业等),不适用普通碰撞/扶老人纠纷。普通侵权(撞人、摔倒):谁主张谁举证,原告(伤者)证据不足就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