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陈律师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位老父亲去世了,留下不少家产。他生前悄悄跟三个孩子开了个家庭会议,说财产以后你们三个分,要和睦。但因为觉得老人还在就谈这个不吉利,谁也没想着录音、写个字据。结果父亲一走,后老伴拿出一份遗嘱,说所有财产都归她一个人。三个孩子当然不信,打官司,申请笔迹鉴定。结果一出来,签名是真的。他们一审就输了。
为什么输?因为应对得太简单了。一听是自书遗嘱,就只想到鉴定签名。但法律上,一份有效的自书遗嘱,必须全部内容都是老人亲笔写,光签名对,不行。而且,对方必须说清楚,这遗嘱是何时、何地、什么情况下写的。很多案子,遗嘱都是在老人糊涂、被哄骗甚至被迫的情况下写的。这些疑问,一审根本没追问。
这个案子找到我时,很遗憾,一审已经错过了太多机会。但我们研究后发现,那份鉴定本身有问题,遗嘱怎么来的也没查清,还有申诉空间。不过,这过程会很难。
所以,这个案子给我们所有人的警示是什么?第一,口头承诺,在法律面前非常脆弱。 亲情是亲情,法律是法律。第二,面对突然出现的遗嘱,别只盯着签名真假。 要问来源、要鉴全文、要找旁证。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预防远比打官司重要。
如果家里老人对财产有安排,请一定、一定要借助专业力量,用法律认可的形式,比如公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把它固定下来。这不是诅咒,这是对亲人和家庭最大的爱与责任。别让最重的情感,因为最轻率的态度,而留下永远的遗憾。
现在就行动,和父母好好谈一次,或者,至少为自己做一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