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有些犯罪分子人跑了,他们的脏钱却还留在这里,给家人用,甚至继续威胁受害人、打击举报人。
今天陈律师想告诉大家,法律有办法。有这么一个程序,不管人跑了多久,哪怕人已经死了,只要他犯的是贪污、受贿、诈骗、洗钱、毒品这类重罪,被通缉一年不回来,国家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没收他全部的非法所得和财产。
这不是空话。有市长贪污31亿逃到国外,法院一纸裁定,他在国内国外的房产、存款、股权,全部没收。有官员调查期间突然死亡,人死,但追赃的程序没停,上千万的赃款赃物照样被追了回来。这传递的信号无比清晰:人可逃,财必追;人可死,债必清。
为什么必须这么做?因为钱是他们的胆,是他们的根。只有彻底斩断他们的财源,才能让他们丧失继续作恶、逍遥法外的能力,才能真正还受害人公道,还社会安宁。
这个程序,我们经手过,也深度研究过。它专业、复杂,但有效。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正苦于拿在逃的罪犯没办法,苦于他们的脏钱还在挥霍,请不要沉默,更不要放弃。法律给了我们这把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