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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男子被狗咬,他去镇上的卫生院打疫苗,结果医生不在岗,让他等了两个多小时

山西运城,男子被狗咬,他去镇上的卫生院打疫苗,结果医生不在岗,让他等了两个多小时,最后告诉他,他不能上班,另外一个医生,还要几个小时才回来,男子又前往市医院,这里的医生也让他等几个小时,他中午12点被狗咬,结果辗转两个医院,等待6个小时后才打上疫苗,他投诉了这两家医院,随后涉事医生,院长,村委等多人找上门来了。

4月11日中午12点,山西运城,周先生被自家狗咬了。


他心里很清楚,狗咬伤这事不能拖。狂犬病一旦发作基本没救,疫苗打得越早越稳。他连伤口都顾不上多看,直接往镇卫生院跑——那儿明明挂着“狂犬疫苗接种点”的牌子,十几分钟就到门口了。

结果门诊大门紧锁,里面一个人影都没有。

墙上贴着医生电话,他赶紧打过去。对方说下午两点半上班。行,那就等。周先生站在太阳底下,伤口还在渗血,只能硬熬。


到了两点半,医生没来。他再打电话,对方又说“有事不上班”。另一个医生在市里,孩子生病了,得等好几个小时。
等?被狗咬了谁敢等。


周先生转头就往市医院跑。市医院也是接种点,他想着大医院总该靠谱点吧。结果到了那儿,值班人员说预防科医生不在,让他打电话联系。


他又拨过去,医生在电话里教他:先用自来水冲洗伤口15分钟,晚上六点半以后再回电。


冲洗伤口他当然懂,可问题是——人都到医院了,为什么就是打不上针?



一直折腾到傍晚六点半,电话那头终于安排上了,疫苗也总算打上。算一算时间,从中午12点到六点多,六个多小时过去了。周先生基本没得到任何实质处置,就在“等”“跑”“打电话”之间来回折腾,心里那股慌也只能自己扛着。
事后两边都给了“理由”。


镇卫生院说,周末原本有人值班,一个医生临时去村里帮忙办白事,另一个带孩子去市里看病了。市医院那边也说,周末其实能打,医生不在可以电话联系,他们已经提前教了冲洗办法。


听起来都挺“有情可原”,但现实是:被狗咬的人真等不起。狂犬疫苗这种东西,靠的就是“及时”二字,不是靠事后解释。


更让人无语的是,周先生后来投诉、发了相关视频之后,医生、院长、村干部一帮人倒是很快上门了——但不是来道歉、也不是来解释如何整改,而是来让他删视频的。


当初打疫苗找不到人,投诉之后人来得飞快,这反差实在太扎眼了。


按《民法典》相关条款(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如果有过错并造成损害,要承担责任。问题在于:狂犬暴露需要尽快接种,这是常识级的医学要求。接种点挂牌、电话也贴着,但患者等了几个小时、跑了两个地方才打上,这到底算不算没有尽到应有的诊疗义务?至少值得调查、也值得问责。


再按《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属于违纪,可能面临警告、停业等处理。你有事可以理解,但岗位得有人顶上,尤其这种涉及公共安全的接种点,本来就不该“看运气”。


说到底,这事不像是某个医生“态度不好”那么简单,它暴露的是基层值班体系的空心化:牌子挂着、制度写着、电话贴着,可真到紧急时刻,人不在、针打不上。患者需要的是能马上接种的服务,而不是一堆“我们也很难”的说明。


周先生最后还算幸运,疫苗打上了,人没出事。但那六个多小时的惶恐和奔波,真的不该成为一个被狗咬伤者必须支付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