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刚跟门口的保安老王吵了一架,今天保安老王见了我,突然咧嘴大笑。大笑时,他那嘴里仅剩的两颗牙特别显眼。
我感觉到很奇怪,就嘲笑他说:你是又当上保安队长了还是又加薪了?
老王摇摇头说:“都不是,我今天碰到了一个奇葩事。”
“什么奇葩事?”
“刚才小区里面有1对小两口子闹离婚,两个人为了一条狗争执不下,一个人拉着狗的前腿,一个人拉着狗的后腿,把狗撕得嗷嗷叫!你是律师,我就想问问你:离婚有这样分狗的吗?”
我一听来了兴趣,“这算什么奇葩事?离婚分财产是正常现象。我还碰到一个更奇葩的呢?”
老王侧耳细听。
我继续说道:有一对两口子为了争29只鸡,闹上法庭。这29只鸡分到最后多了一只鸡,两口子都不肯相让,一只鸡毛都不给对方。
怎么办呢?法官也作难了。
最后法官一拍板:炖了一起吃,吃完再离!
没有想到两个人居然都同意了。
保安老王听了哈哈大笑,恨不能把他的那两颗大牙都笑掉。
这在平常人看来是一些可笑的事情,但是在法律上来说是有依据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1、家里养的宠物、家禽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但是不能劈两半。
3、对于这样的婚姻家事纠纷,可以先行调解,好聚好散。
你们还见过离婚更奇葩的吗?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