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54岁班主任带15岁女孩到宾馆开房猥亵,被拘10天!教体局:“已经降到最低等级了,在原高中做后勤。”家长:处罚过轻,希望追究其刑责!网友:这种人居然不开除?留在学校继续祸害其他学生吗?
“他是我女儿最信任的班主任,却对我女儿做这么下作的事。她转学后在校突然服药轻生,好在同学及时发现,这件事对我女儿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
提起这件事,周海的声音都在发抖。
女儿周雨今年15岁,刚上高一,性格内向但乖巧懂事,两周回家一次。
2025年11月8日,本该回家的女儿却迟迟未归。周海不放心,打了电话过去。
电话接通后,女儿哭着说:“爸爸,班主任刘老师带我去宾馆开房了……”
周海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他立刻带着女儿报警,而女儿的回忆,让所有人心碎。
原来,当天刘某以“处理同学矛盾”为由找周雨谈话,夸她“可爱漂亮”,还给了她200元买东西吃。
随后带她去牛排店吃饭,期间多次摸她的手和腿。饭后,刘某以“开房让她休息”为由,将她带到宾馆。
“我以为他只是给我找个住的地方,自己会回家。”周雨说。可进入房间后,刘某拉上窗帘、锁上门,试图抱住她,甚至将她压在床上。
周雨拼命反抗,哭着质问:“你有老婆孩子,对得起他们吗?”
刘某却毫不在意,直到她激烈反抗才离开,还叮嘱她“别告诉家长”。
警方调查发现,事发当天下午,刘某曾去药店计生用品柜台前停留,面对询问竟称“没用过,好奇看看”。
宾馆住客也证实,当天下午听到隔壁房间有女孩哭声。
然而,2025年11月19日,公安局仅以“猥亵”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更令人震惊的是,光山县教体局仅将刘某降级,调至学校后勤岗位,称“已降到最低等级”。
“10天拘留太轻了!他毁了我女儿的一生!”周海愤怒地说。事发后,周雨被诊断出重度抑郁、重度恐怖症状,甚至因情绪低落服用过量阿莫西林,导致药物中毒,被送医洗胃。
“她经常自言自语,说‘那么相信老师,为什么老师要这样对我’,转学后还差点轻生……”
周海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而非简单的治安处罚。“他利用班主任身份,将未成年人带至宾馆实施猥亵,主观恶意明显,为何不按刑事案件立案?”
律师指出,根据《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他人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存在“恶劣情节”,可处五年以上。
刘某作为负有照护职责的教师,利用职务便利将15岁学生带至封闭空间实施侵害,且造成被害人重度抑郁、自杀倾向,已符合“恶劣情节”认定标准。
目前,警方正重新核查案件,是否转为刑事立案将于4月16日前出结果。
而教体局的“降级调岗”处理,也引发公众质疑:为何不严格执行教育部“猥亵学生一律清除出教师队伍”的规定?
54岁的班主任,本应是学生的引路人,却将魔爪伸向15岁的花季少女;事发后,仅被“降级做后勤”,仍在校园内接触学生——这不仅是处罚过轻,更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对其他学生的潜在威胁!
教育部早已明确:“猥亵、性骚扰学生”属于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必须“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可光山县教体局的“降级调岗”,无疑是在挑战制度红线,让“零容忍”沦为“零执行”!
我们不禁要问:这是刘某的第一次吗?还要其他学生受害吗?
更令人痛心的是,受害者周雨的心理创伤至今未愈,甚至出现自杀行为。而施害者却仍端着“铁饭碗”,这公平吗?
保护孩子,从来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底线中的底线!
我们呼吁:必须依法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将其彻底清除出教育队伍!
同时,对涉事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处理过程进行彻查,杜绝“包庇式处罚”,让师德红线真正成为“高压线”!
孩子的安全,容不得半点妥协。任何试图为施害者“开脱”的行为,都是对教育的亵渎,对未来的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