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中毒案精神赔偿被驳]2022年9月,北京朝阳区畅颐园小区业主张某华因不满犬只扰民,将剧毒氟乙酸钠浸泡的鸡脖投放在小区公共区域(含儿童游乐区附近),导致11只宠物犬中毒(9只死亡)及2只流浪猫死亡。2025年12月,北京朝阳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张某华有期徒刑四年,被告未上诉,刑事判决生效。该定性凸显投毒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性,为全国同类案件提供判例。
民事赔偿争议焦点
精神赔偿被驳回:5名受害犬主(含西高地犬Papi主人李女士)上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主张宠物系"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李女士提交了重度抑郁诊断证明、20余盒抗抑郁药物及收入锐减证据(2023年前3个月收入超20万,2024年全年不足6000元)。
法院驳回理由:二审法院认为抑郁症与案件"不具备关联性",且普通宠物法律属性仍属"财产",不符合精神赔偿适用条件。一审支持的财产损失赔偿(如犬只市场价、抢救费)得以维持,但精神赔偿诉求均未获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