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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男子驾车带60岁的父母旅游,当车子行驶到泼水节核心路段时,一名男子

云南西双版纳,男子驾车带60岁的父母旅游,当车子行驶到泼水节核心路段时,一名男子突然冲过来,强行拉开车门、打开后尾箱,路上的行人见状,瞬间炸锅了,拿起水枪、脸盆、水管等,齐刷刷往车内泼水,男子气愤不已,大喊:“不要泼了”,可路人依然不管不顾,男子的父母全身湿透,车子也严重损毁。

4月14号,辽宁的陈先生,开车带父母到云南西双版纳旅游。

当他们把车开到泼水节核心路段时,才发现路上行人很多,人山人海,车子根本没法正常开过去,陈先生只好把车速减慢了再减慢。

路上的行人有的背着水枪,有的拿着高压水枪,还有的拿着脸盆、水桶,玩得很是兴奋。

陈先生一家看着车子外面,大家玩得既起劲又刺激,心情也被感染了。

正当他们沉浸在喜悦中时,陈先生突然听到有人拍打车窗,一开始,他以为路人跟他闹着玩,没有理会,没想到,接下来,两名路人的举动瞬间让陈先生一家遭殃。

就在陈先生缓缓前行时,一名男子突然猛的打开后尾箱,路人瞬间兴奋不已,他们像是找到了发泄口,大家齐刷刷地拿起手中的泼水容器猛地往陈先生的车里喷水。

陈先生一家吓坏了,赶紧大喊叫停,可路根本管不了那么多,只顾着自己寻开心。

接着,另一名男子又走到车窗旁,猛地打开车窗。

瞬间车子就像个到处漏网的塞子,路人越来越起劲,对着车子里就猛地泼水。

冰冷的水顺着座椅缝隙涌入车内,60岁的父母冻得浑身发抖,头发紧贴脸颊,慌乱中紧紧护住随身物品,眼神里满是惊恐与委屈。

陈先生心急如焚,一边护住父母,一边拼命拍打方向盘嘶吼,可周围的嬉闹声盖过了他的呼救,人群越围越密,水枪与水管的水流愈发猛烈。

短短几分钟,车内已成泽国,座椅、中控台全部湿透,后备箱积水漫过地板,电路线路被水浸泡,车辆瞬间熄火无法启动。

陈先生看着面目全非的爱车和瑟瑟发抖的父母,怒火与心疼交织,当即拿出手机拍摄取证,拨打报警与景区投诉电话。

围观人群见事态严重,才渐渐散去,留下一片狼藉。此次恶意泼水不仅毁掉了一家人的旅行计划,更让老人受冻受惊,车辆内饰与电路严重损毁。

针对这个事,记者还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强行拉车门泼水已涉嫌侵权与寻衅滋事,定损达标还需承担刑责。民俗狂欢应有边界,绝不能以祝福之名行侵权之实,文明游玩才是对传统最好的传承。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本案中,有路人强行拉开车门和后备箱,让众人向车内泼水,导致陈先生车辆内饰、电路被水浸泡严重损毁,还让60岁父母受惊受凉,属于故意侵害他人财产权益,行为人要按车辆维修费用、物品损失等全部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不能以泼水节习俗为由免除赔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路人不听劝阻,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任意损毁他人车辆,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带头拉车门泼水及积极围攻的人员作出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若车辆定损达到5000元以上,还会触犯《刑法》相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

评论列表

星期八
星期八 1
2026-04-17 06:30
把车开到狂欢区域,不见得有多无辜。(破水狂欢区域有规划的,不是全城,你把车开到人流密集区,不是坏就是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