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别玩!”北京,一女子见外婆和母亲都得了癌症,以防万一,她为自己买了份重疾险,2年半后,女子确诊了恶性肿瘤,但保险公司却认为女子故意隐瞒家族肿瘤遗传史,直接拒赔,可女子当时买保险时就说了母亲患癌,但销售当时却未进一步追问!
2022年秋天,黄女士眼看家里长辈受罪,掏出6454元保费,想买个心理安生。
签合同时,她也明确告诉销售员,自己家里长辈身体不好,有癌症病史。可销售员为了能顺利签单拿提成,手比脑子快,直接在健康告知栏里替她全勾了“否”,保单就这样“秒过”了。
姑娘每年六千多块钱保费按时交着,保险公司收钱时可没提过任何异议。直到2025年初风险兑现,保险公司才突然变身“神探”,把人家祖宗三代的病历翻个底掉。
这哪里是保险理赔,分明是典型的“宽进严出”收割套路!保险公司靠着销售违规签单敛财,出险后却把所有责任推给消费者,吃相未免太难看。
按照《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从来都是以保险公司主动询问为前提。黄女士已经主动告知家族癌症病史,是销售员为了业绩,擅自隐瞒信息、违规代填告知书。销售员作为保险公司的授权代理人,他的行为后果,本该由保险公司全权承担,怎么能让无辜的投保人买单?
近些年这类案例早已不是个例。上海就有过同类判例,投保人因代理人诱导不实填写健康告知,出险后遭拒赔,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必须全额理赔。理由很简单,代理人的违规操作,本质是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失控,不能让消费者为企业的失职背锅。
更讽刺的是,这份保单黄女士已经连续缴费两年半,早已过了行业内的“两年不可抗辩期”。法律早已明确,保单生效满两年,保险公司无权再以“未如实告知”为由随意拒赔。一边心安理得收保费,一边挖空心思找理由拒赔,双重标准玩到极致,彻底寒了普通投保人的心。
黄女士买保险的初衷,不过是想给自身健康多一份保障,在家人接连患癌的恐惧里寻一份安心。她全程没有任何隐瞒,全程合规缴费,反倒成了维权的弱势一方。这也暴露出保险行业的顽疾:部分机构重销售、轻风控,为了业绩纵容销售误导,出险后却极尽推诿之能事,把保险的保障本质抛之脑后。
消费者买保险,是为了抵御风险,不是为了花钱买纠纷、买憋屈。保险公司理应恪守契约精神,承担起应有的赔付责任,而不是靠着违规操作、恶意拒赔牟取利益。监管部门也该加大对这类销售误导、恶意拒赔行为的惩处力度,肃清行业乱象,守住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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