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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觉得好久没有行男女之事,自己憋得慌,饥渴难耐。于是他想到了去那种不良场所找

一男子觉得好久没有行男女之事,自己憋得慌,饥渴难耐。于是他想到了去那种不良场所找个可以服务自己的女士。不曾想却被逮个正着,他因涉嫌嫖娼面临行政拘留。一个认识没多久的朋友告诉他,拿钱可以疏通关系,于是男子给朋友转了2万元。可还是没能免除处罚,拘留期间,朋友居然还骗他说可以改善拘留所待遇,这次他没有相信,而出来后他报警了,朋友才承认自己没有那些本事,这么说只为了骗钱。这个朋友也因此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事儿听着像段子,却是真真切切发生在江苏如皋的“黑色幽默”。

咱们得好好唠唠这位范某兄弟。那天他估计是觉得自己“桃花运”来了,或者是单纯寂寞难耐,总之,他没管住下半身,一脚踩进了那家不正规的店。结果呢?警察叔叔的警车比“女朋友”来得还快。这下好了,不仅没爽到,还得去拘留所里“踩缝纫机”——哦不,是接受行政拘留。

这时候,人性的弱点就暴露无遗了。

范某坐在派出所里,心里肯定在打鼓:这要是留了案底,以后咋见人?能不能花钱消灾?就在这一念之间,那个所谓的“朋友”黄某登场了。

黄某这人,绝对是个人才。他看准了范某那种“怕事、想躲、又心虚”的心理。你想啊,范某刚嫖娼被抓,本身就是违法者,他不敢声张,不敢找律师,只能病急乱投医。黄某就是抓住了这个死穴,拍着胸脯说:“兄弟,这事儿包我身上,我有关系,能摆平!”

2万块,范某转得那叫一个干脆。

这哪里是“疏通费”,这分明就是“智商税”。

咱们得批判一下这种“遇事找关系”的巨婴心态。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规则是给老实人定的,只要钱给够,法律也能绕着走。范某就是这种心态的典型代表。他以为这世界是《狂飙》里的京海市,只要认识“高启强”就能只手遮天。殊不知,现实是法治社会,行政拘留这种行政处罚,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儿,哪是你两万块钱就能抹平的?

更有意思的是,范某进去之后,这出戏还没完。

黄某这人心也是真大,人都进去了,他居然还能编出花来。他告诉范某:“兄弟,虽然拘留免不了,但我能帮你打点里面的人,让你在里面过得舒服点。”

这时候,范某终于回过味儿来了。

你想啊,他在里面蹲着,外面也没个信儿,黄某这钱花得连个响儿都听不见。再加上黄某那副“我是你救世主”的嘴脸,范某那颗本来就不太灵光的大脑,终于开始转动了:这哥们儿该不会是在忽悠我吧?

等到范某从拘留所出来,第一反应不是感谢黄某,而是——报警!

这一招“反向操作”,直接把黄某给整不会了。

警察一问,黄某立马认怂。他承认了,自己压根就没有什么“内部关系”,也没有那个本事去“摆平”案件。那2万块钱,早就被他拿去挥霍了。所谓的“疏通关系”,不过是他利用范某恐惧心理编造的一个弥天大谎。

你看,这就是典型的“黑吃黑”,或者说是“骗子遇上法盲”。

这事儿最讽刺的地方在于,范某虽然嫖娼是违法的,但他最后报警抓黄某,却意外地维护了正义。虽然他的初衷可能只是为了挽回那2万块钱的损失,但在客观上,他揭穿了一个利用法律漏洞行骗的骗子。

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快人心:黄某犯诈骗罪,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这不仅是给黄某的惩罚,更是给所有信奉“潜规则”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它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没有什么“关系”是硬通货。任何试图用金钱挑战法律尊严的行为,最后都会变成一场笑话。

至于范某,他虽然没坐牢,但这“嫖娼被抓”加“被骗2万”的双重Buff,估计够他在朋友圈里“社死”好几年了。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社会性惩罚”吧。

所以说,做人还是得遵纪守法。别总想着走捷径,因为捷径的尽头,往往是个坑。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13
用户10xxx13 13
2026-04-20 03:58
可怜的人
用户27xxx38
用户27xxx38 7
2026-04-20 07:37
范某有点问题:第一次涉黄就错了,你又第二次涉黄。
Fgc12
Fgc12 3
2026-04-20 12:55
说在看守所找人在合理范围内照顾一下问题不大,说外面找人免责不可能。
hkdufbhj
hkdufbhj 1
2026-04-20 14:09
应打击外国性开放思想,腐蚀人思想让人走上歪道腐败之路,是糖衣炮弹。很容易传染艾滋病梅毒淋病乙肝幽门螺杆菌和各种皮肤病寄生虫,乱搞会有晦气,毁灭别人家庭幸福。社会学校和孩子的家长,应更大力宣传男女都守忠贞洁身自好的爱情观,不要和没道德人交往,拒绝未婚同居,贞洁没了,如果没结婚分手了,一辈子对不起未来对象,守忠贞道德才能安心幸福有真爱啊
四海八荒
四海八荒 1
2026-04-20 12:00
唉[滑稽笑][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