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河里捡到一块金子,卖了800万,犯法吗?四川这个男的也这么想。法官说:犯。
2013年,彭山宋某从岷江摸出一枚金印,纯金打造,将近4斤重。他通过中间人倒手,卖了800万。新房盖了,新车买了。两年后,手铐也戴上了。
有人会说,河里捡的,卖了也判十年?问题是,这地方2010年就被划为文保单位,宋某就住边上,他门儿清。他不是捡,是带着潜水装备摸黑下水盗掘。
2011到2015年,江口一带盗掘成风,有人甚至用金属探测仪扫滩。警方后来抓了56人,追回文物1000多件。这枚金印,正是张献忠江口沉银的核心文物。
金印上刻着“永昌大元帅,癸未年仲冬吉日造”。那是1643年,张献忠自铸的帅印。三百多年的传说,因为这枚金印,被彻底证实了是真的。
宋某以为自己捞到了财运。实际上,他捞走的是国家的历史。2026年3月,江口沉银博物馆开馆,7000多件国宝公开展出。它们本该在那里,而不是在黑市上。
法律说得明白:明知是文物还盗掘倒卖,最高判无期。宋某那句“捡来的”,骗不了法官,也骗不了自己。
现在水下考古还在继续,而盗掘者留给自己的,只有十年铁窗。
张献忠江口沉银 文物考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