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 浙江,一女子在店内,趴着睡觉,隐约感觉自己的胸部被摸了一把,瞬间惊醒,恰好见一个男子将那双 “咸猪手” 抽走。男子不是别人,而是经常在一块打牌的朋友。女子觉着有些过分,于是报了警,牌友被拘留8天。但女子还没有算完,她列了列明细,看病 140元、店铺租金损失533元、利润损失12000 元……,一纸诉状将牌友告到了法院。
这事发生在浙江的一家小店里,店主就是这位报警的女子,咱们暂且叫她李女士。
李女士平时性格挺爽朗,没事就喜欢和街坊邻居凑一起打打牌,一来二去,就和同小区的张某熟络起来,俩人经常一起上牌桌,平时见面也会热情打招呼,谁也没想到,熟人之间会出这种糟心事。
那天下午,店里没什么生意,李女士忙活了一上午,实在太累,就趴在店里的柜台上睡着了。
她没锁店门,也没多想,毕竟都是街坊邻里,平时来往都挺和气,而且张某也经常来她店里串门,她根本没防备过这个人。
迷迷糊糊之间,李女士就感觉胸口一凉,有一只手在自己的胸部摸了一下,那种陌生又恶心的触感,让她瞬间清醒过来。
她猛地抬头,正好看见张某把手从自己身上抽走,脸上还带着一丝慌乱,见她醒了,甚至还想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自己就是路过,看她睡着了,想叫醒她。
李女士当时就火了,就算是再熟的朋友,也不能做出这种越界的事啊!更何况还是这种侮辱人的举动,她当场就和张某吵了起来,张某一开始还抵死不认,说李女士是睡糊涂了,看错了,可李女士看得清清楚楚,那双手的触感,她一辈子都忘不了。
争执了半天,张某还是不承认,李女士越想越委屈,也越想越生气,她觉得这种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不然以后张某还会得寸进尺,于是,她拿起手机,直接报了警,民警很快就赶到了现场,调取了店里的监控,也对两人进行了询问。
监控画面看得明明白白,张某趁李女士熟睡的时候,偷偷走到她身边,犹豫了几秒,然后伸出手摸了李女士的胸部,全程被拍得一清二楚,面对铁证,张某再也无法抵赖,只能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说自己一时糊涂,见李女士睡得沉,就起了歹心。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猥亵,最终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可李女士却觉得,这8天的拘留,远远不够弥补自己受到的伤害。
被张某猥亵后,李女士一直心神不宁,晚上睡不着觉,总觉得有阴影,白天也没心思打理店铺,甚至出现了头晕、心慌的症状,无奈之下,她只能去医院检查,花了140元的医药费。
除此之外,因为报警、去派出所做笔录、去医院检查,她的小店关门了好几天,不仅每天533元的店铺租金打了水漂,原本每天能赚几千块的生意,也彻底停了,算下来,利润损失足足有12000 元。
李女士越算越觉得亏,她认为,这一切的损失,都是张某造成的,如果不是张某的猥亵行为,她也不会生病、不会关门,更不会有这么大的经济损失。
所以,在张某拘留结束后,李女士整理了所有的票据和明细,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赔偿自己的医药费、租金损失、利润损失,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事传到网上后,网友们吵翻了天,有人支持李女士,说猥亵本身就是违法的,不仅要受到治安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赔偿,李女士维权没毛病,就该让张某付出代价,也给其他人提个醒,熟人之间也不能越界。
也有人觉得,李女士的索赔有点过分,尤其是12000元的利润损失,毕竟店铺关门也不全是因为这件事,而且张某已经被拘留了,惩罚也到位了,还有人说,本来是朋友,闹到法院这一步,太伤和气,得不偿失。
其实,不管网友怎么说,有一点是肯定的:张某的行为,确实侵犯了李女士的人身权利,也给她造成了身心伤害和经济损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目前,法院还在进一步审理这起案件,至于张某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多少,还要看法院的最终判决,但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贪小便宜、一时糊涂,终究会吃大亏。
不管是熟人还是陌生人,都要守住做人的底线,尊重别人的身体和权利,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做出猥亵这种违法又不道德的事,一旦触碰法律红线,不仅要被拘留,还要承担民事赔偿,甚至会身败名裂,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而对于受害者来说,遇到这种事,千万不要忍气吞声,也不要觉得不好意思,一定要勇敢站出来,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侵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毕竟,忍气吞声只会让侵权者更加肆无忌惮,只有勇敢维权,才能保护好自己,也能警示他人。
这起案件也告诉我们,朋友之间,相处要有边界感,再好的关系,也不能越过底线,一时的糊涂,换来的可能是一辈子的遗憾,所谓贪小便宜吃大亏,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