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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不起别玩!”广东深圳,一男子和朋友喝酒后,二人临时起意,开始掰手腕进行较量,

“玩不起别玩!”广东深圳,一男子和朋友喝酒后,二人临时起意,开始掰手腕进行较量,没想到较量中,男子骨折了,去医院花了3.9万多,但朋友只垫付了2700多元,后来双方赔偿没谈拢,于是男子将朋友告上法院索赔!网友:都自愿的怨谁?

深圳的冯某和程某,平时关系不错,还都有健身的习惯,没事就爱比一比力气。
 
2024年8月的一个晚上,他们和几个朋友一起去KTV放松,几个人喝了点小酒,气氛越聊越热,冯某和程某打算再较量一下掰手腕,这也不是他俩第一次这么玩了,之前聚会的时候,就经常比,谁也不服谁。
 
没成想,这次较量出了意外。
 
俩人把手搭在桌子上,做好准备,一开始还势均力敌,周围的朋友也在一旁起哄,可就在僵持的时候,冯某突然“哎哟”一声,脸色瞬间白了,胳膊也没了力气,当场就垂了下来。
 
程某当时也慌了,酒一下子就醒了,赶紧停下动作,和身边的朋友一起,小心翼翼地把冯某扶起来,急急忙忙送进了附近的医院。
 
到了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后,冯某和程某都懵了,右肱骨骨折,还有右前臂桡神经损伤,必须马上做手术,不然会影响胳膊和手的正常功能。
 
手术后,冯某在医院住了6天,前前后后花了3.9万多的医疗费,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程某知道冯某受伤,主动垫付了2700多块钱,还找了自己的亲人代替他去医院陪护,帮着照顾冯某的饮食起居,算是尽了朋友的本分。
 
本以为这事,朋友之间互相体谅一下就过去了,可等冯某出院,双方一聊赔偿的事,就彻底谈不拢了。
 
冯某觉得,自己受伤不是意外,是程某掰手腕的时候,动作不规范,身体腾空、手肘还离了桌,用了不该用的劲,才把自己的胳膊掰折的,这笔医疗费和误工费,理应由程某承担。
 
可程某不认同,他说自己就是正常较量,没做任何超出规矩的动作,冯某受伤,纯粹是意外,自己已经尽了该尽的责任,不用再承担剩下的费用。
 
两人吵了好几次都没能达成一致,最后冯某只能把程某告上了法院,对他进行索赔。
 
庭审的时候,冯某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还找了自己的哥哥出庭作证,可他哥哥当时根本不在KTV现场,所说的话,都是听冯某的女朋友转述的。
 
更关键的是,冯某的女朋友虽然在现场,却也说没看清俩人掰手腕的具体过程,只听到冯某喊了一声疼,根本没法证明程某有违规动作。
 
法院审理后,给出的判决,让不少人都觉得意外,驳回冯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程某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所有损失都得冯某自己承担。
 
很多人都不理解,明明是和程某掰手腕受的伤,怎么就不用赔了?其实这里面,涉及到一个法律原则,叫自甘风险。
 
可能有人不懂这是什么意思,简单说就是,你自愿去参加一项知道有风险的活动,只要别人没有故意害你,也没有严重违规,那活动中出了意外,就得自己担着。
 
掰手腕看着是个小游戏,可本身就有竞技性,对骨骼和肌肉的瞬间压力特别大,很容易出现拉伤、骨折的意外,这是这项活动本身就有的风险。
 
冯某和程某都是成年人,还经常一起掰手腕,不可能不知道这项活动有风险,而且这次也是俩人自愿较量,没人强迫谁。
 
再说,冯某也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程某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程某事发后的做法,也能看出他没有伤害冯某的意思。
 
其实这事,也反映出很多人的一个认知误区,觉得只要和别人一起参加活动,自己受了伤,对方就必须赔偿。
 
但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自甘风险原则,就是为了平衡这种关系,鼓励大家正常社交、参与文体活动,不用因为怕担责,就不敢和朋友一起玩。
 
冯某的经历,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成年人做事,得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和朋友聚会玩闹没问题,可在参加有风险的活动前,得想清楚,自己能不能承受可能出现的意外,毕竟玩得起,就得“伤”得起,自愿选的事,最后只能自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