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晓勇说《中国投资制度的第二次改革》2026年4月15日,国务院官网发布了《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6〕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这标志着我国投融资体制第二次重大变革。这次变革既是在第一次变革基础上的继续深化,又是顺应存量提质新经济发展模式的根本路径转变。1. 固定资产项目投融资将受到严格的数量、规模和投向限制,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全面收紧,整体来看权限上移或上收,未来权限将主要集中于中央和省级政府。2. 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将成为项目能否获准的关键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才能获取监管部门土地、环评、融资等要素支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将禁止实施,也得不到任何项目建设的资源要素。3. 进一步施压地方城投转型,地方城投或者向产业化转型,或者继续从事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建设但向国家鼓励类新产业基建领域转型,否则将被淘汰。4. 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加大对民间资本开放,放宽和鼓励经营性项目融资渠道创新,进一步健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价费机制,保证项目可市场化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