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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朝阳法院的一则判决,一位哺乳期女员工返岗后,无意间抬头发现,工位侧上方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的一则判决,一位哺乳期女员工返岗后,无意间抬头发现,工位侧上方的烟感器里,居然藏着一个针孔摄像头,镜头正死死对着她的工位,全程窥探她的一举一动。哺乳期女员工发现后,起诉公司,法院终出判决!

谁能想到,每天抬头就能看到的工位烟感器,竟然藏着一双“窥视的眼睛”?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引发了全网对职场隐私保护的热议,尤其是哺乳期女性的合法权益,再次成为焦点。

案件的主人公赵女士,已经在一家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工作了10年,一直从事行政岗位。2024年9月27日,她产假结束后返回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的办公地上班,此时的她仍处于哺乳期,需要在工作间隙兼顾哺乳需求。

赵女士所在的综合管理部办公室,面积仅有20平方米,设有四个工位,但长期以来只有她一人在此办公。这个相对封闭、可以上锁的空间,对哺乳期的她来说,不仅是工作场所,更是日常吸奶、短暂休息的私密区域。

一切的平静,在2024年10月12日被打破。当天,赵女士无意间抬头,发现办公室天花板上竟然安装了两个烟感报警器。

“这么小的办公室,根本不需要两个烟感器啊?”心中的疑惑让她仔细观察,这一看,让她瞬间脊背发凉——其中一个烟感报警器上,竟藏着一个针孔摄像头,镜头正对着她的工位。

发现摄像头后,赵女士第一时间找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出查看拍摄内容、删除全部视频并公开道歉的要求。

她坦言,作为哺乳期女性,办公室里的很多场景都涉及个人隐私,如今被隐蔽摄像头偷拍,让她时刻处于被窥视的恐惧中,工作压力倍增,身心都受到了极大影响。

报警之后,公司虽然将伪装成烟感器的针孔摄像头,更换成了普通的监控设备,但对于赵女士的道歉和赔偿要求,却始终拒绝。

无奈之下,赵女士只能拿起法律武器,将公司起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公司销毁所有拍摄视频、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4月27日下午,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的争议焦点十分突出。被告公司代理人辩称,安装摄像头是出于经营管理需要,且设备是在正常时间、正常位置安装,监控的是整个综合管理部办公区域。

公司方面还提出,在安装该摄像头之前,已经单方将赵女士调至昌平的办公地点,因此涉案办公室并非赵女士的办公区域,安装监控与她无关。此外,公司还称,几年前就曾公开安装过摄像头,所有员工都知晓此事,此次安装并无不妥。

但法院经庭审调查和合议庭合议后,给出了明确的认定。法院认为,涉案办公室是可上锁的封闭式空间,赵女士在此有固定工位,即便属于办公区域,员工也对长期固定使用的相对封闭空间,享有合理的隐私期待。

更关键的是,事发时赵女士刚结束产假返岗,尚处于哺乳期这一特殊生理阶段,对办公空间的隐私保护有着更迫切的需求。

而公司安装的是伪装成烟感器的隐蔽摄像设备,安装位置就在赵女士工位侧面上方,且未举证证明已向赵女士充分明示并取得同意,也无法证明这种隐蔽安装方式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包括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法院明确,用人单位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安装监控设备,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用隐蔽方式侵扰员工的合理隐私期待。

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对赵女士隐私权的侵害,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销毁案涉隐蔽摄像头拍摄的所有涉及赵女士的视频资料,不得留存、备份、传播;同时向赵女士出具书面道歉信,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听到判决结果后,赵女士和其代理人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提醒更多女性,在职场遭遇类似侵权行为时,不要选择沉默,要勇敢拿出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案并非个例,近年来,职场隐私侵权案件频发,不少企业以“管理”为名,过度窥探员工隐私,忽视了员工的人格尊严。

法官也提醒,企业管理必须在法治边界内运行,在保障管理需求的同时,必须尊重员工的隐私和人格尊严,尤其是对哺乳期女性等特殊群体,更要给予充分的权益保护。

职场不是法外之地,员工的隐私权不容侵犯。

这场判决,不仅还了赵女士一个公道,更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管理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尊重员工权益,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根基。

而对于每一位职场人来说,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在工作中拥有足够的安全感。